《表5 X向地震作用下隔震结构和非隔震结构的各层层间剪力比值(-1层为隔震层)》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3]第12.2.5条条文说明的规定:当水平向减震系数β满足0.40>β>0.27时,设防烈度为8度(0.2g)的隔震结构可采用7度(0.1g)进行设计。隔震结构和非隔震结构在设防地震作用下,各楼层的层间剪力比值如表5和表6所列。根据表5和表6可知,该结构的水平向减震系数最大值为0.39,该结构可按降一度设计的规定。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3]第12.2.5条第2款的规定,隔震后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αmax1为:αmax1=0.39×0.16/0.8=0.078,因此,上部结构隔震后计算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取0.08。
图表编号 | XD0010776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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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5 |
作者 | 谢超 |
绘制单位 | 上海同济绿建土建结构预制装配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