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基于改进Topsis法的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江苏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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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江苏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与障碍因子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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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述评价方法,得到2013年至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江苏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具体数值如表2所示。结合各城市数值的分布情况,本研究将江苏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划分为四个等级:0-0.4为Ⅰ级,即粗放利用;0.41-0.6为Ⅱ级,即中度集约利用;0.61-0.8为Ⅲ级,即适度集中利用;0.8-1为Ⅳ级,即高度集中利用。从整体上看,五年间江苏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均值都处于中度集约利用等级,并呈现小幅度波动的态势,2013年为0.4977,2014年至2015年逐步上升到0.5289,2016年又下降至0.4933,2017年又再次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