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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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江苏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与障碍因子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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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业用地率、居住用地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率和人均道理面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分别有如下规定:15%-30%、25%-40%、5%-8%和8%-15%。此外有关学者公认的人口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的适宜值为1.12。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基于已有研究成果[14-19]并参考有关文件(《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操作手册》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等),综合实务部门相关专家的意见后,选取土地投入强度、土地产出效益、土地利用结构、基础设施状况、绿色生活保障、三废排放状况和土地集约利用发展趋势这7个方面作为准则层,并最终确定了23个评价指标(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