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89例子少、弱精子症患者治疗前后精液参数变化》
与治疗前相比,*:P<0.05;**:P<0.01
治疗前精子形态正常比例为(6.23±4.37)%(n=80),治疗后4、8和12周分别为(6.39±5.31)%、(6.70±5.58)%、(6.93±4.73)%,第12周与治疗前相比有改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0458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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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刘德风、毛加明、张祥生、邓春华、戴玉田、麦选诚、平萍、高勇、张哲、赵连明、姜辉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泌尿外科、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泌尿外科、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泌尿外科、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泌尿外科、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泌尿外科、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人类精子库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