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物流专用道单因素评价准则》
本文对是否需要设立物流专用道进行了不用设立、可以设立、宜设、必须设立四级评定,其中总交通流量以总交通流量与通行能力之比作为分级依据,货车比例以货车流量与总交通流量之比作为分级依据,交叉口的排队长度以交叉口的排队车辆数作为分级依据,物流运输因素以高峰小时物流园区的交通发生量作为分级依据,车道数以双向车道为数作为分级依据,具体分级如表7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0408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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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0 |
作者 | 朱兴贝、梁栋、杨震、邬岚 |
绘制单位 | 南京林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南京林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南京林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南京林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