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实际样品测定结果:燃香类产品燃烧后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测定》
单位:mg/m3
GB 26386-2011《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燃烧后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限量为不大于0.6mg/m3。根据上述条件,对3个燃香样品的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进行测定,测定结果见表2。其中有2个燃香样品的结果均小于国标规定的限值,1个燃香样品结果略高于规定限值,可能是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劣质的香精香料等物质。
图表编号 | XD0010332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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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康秀棠 |
绘制单位 | 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