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0年县级政区地名通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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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制,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分辖近千个县,此后虽历经两千多年的改朝换代,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变更频繁,“县”却是各级政区地名中寿命最长的[42]。通过对秦代至今县级政区地名通名的统计(表2)也发现,县级政区在不同时期所处的级别有二至五级不等,“县”从秦代一直保留沿袭至今;县级政区地名通名除了“县”以外,还包括道、邑、侯国等,而历史时期平原地区还是以“县”为主,“道”等通名主要使用于少数民族聚居的偏远地区。以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为例,县级政区地名通名由“县”演变为“县”“市”“区”“旗”并存(表3),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平原区出现了大量以“市”和“区”为通名的县级政区地名。
图表编号 | XD0010198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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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王莹莹、王英杰、张桐艳、张生瑞、方雷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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