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2—2017年珠江携带入海污染物量[54]》
说明:2012年珠江携带入海污染物量中仅给出营养盐总量18.45万吨;重金属包括铜、铅、锌、镉和汞。
近岸海域是具有较高生产力的生态系统,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十分重要。粤港澳大湾区近岸海域水质较差,基本上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湾区营养盐污染严重,2017年发生赤潮5次,累计面积达91.2 km2,其中,深圳和惠州都是赤潮多发区[51]。无机氮污染程度高于无机磷和活性磷酸盐,富营养化水平处于磷限制潜在性富营养水平[52–53]。大亚湾、大鹏湾和川山群岛等人口密度较低的海域水质较好,符合Ⅰ类或Ⅱ类海水水质标准[54]。湾区近岸海域的污染主要为陆源输入,2017年珠江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为325.2万吨,比2016年增加122.5万吨,主要体现在化学需氧量的增加(表3)。广州和东莞等城市经虎门排放的污染物是主要的陆源污染源,珠海、澳门和香港管辖海域带来的污染物则较少[8]。超标排放问题依然存在,2017年珠三角地区沿岸的32个入海排污口中,有5个排污口存在排放超标现象,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51]。
图表编号 | XD0010159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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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刘畅、林绅辉、焦学尧、沈小雪、李瑞利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环境与能源学院、中交天航南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交天航南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环境与能源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环境与能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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