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立法史》求取 ⇩

第一编绪论1

第一章 立法之意义1

第二章 立法之程序5

第三章 立法之范围11

第四章 立法之趋势18

第五章 中国法制之沿革23

第六章 中国立法之起源32

第二编总论45

第一章制定约法时期45

第一节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之组织45

第二节 参议院之成立48

第三节 优待清室及满蒙回藏条件之议决49

第四节 临时政府地点之议定51

第五节 参议院之波折53

第六节 参议院法之议决55

第七节 适用旧有法律之议决58

第八节 参议院之改组60

第九节 参议院之组织与职权62

第十节 国旗军旗商旗之议定64

第十一节 国会组织法议员选举法之议定68

第十二节 省议会议员选举法及省议会暂行法之议决70

第十三节 参议院之解散72

第二章制定宪法时期77

第一节 国会之召集77

第二节 省议会之召集79

第三节 国会之组织81

第四节 国会之职权83

第五节 国会之政党86

第六节 宪法起草委员会之组织90

第七节 先选总统之定议92

第八节 袁氏干涉制宪之步骤94

第九节 议院法之议决97

第十节 国民党籍议员之取销99

第三章增修约法时期102

第一节 政治会议之组设102

第二节 国会议员职务之停止104

第三节 各省省议会之解散106

第四节 约法会议之特设108

第五节 约法会议之造法112

第六节 参政院之成立114

第七节 参政院之立法116

第八节 立法院之筹备119

第九节 国民会议之筹备123

第十节 君宪运动之始末126

第四章审议宪法时期129

第一节 恢复约法之争议129

第二节 国会之恢复132

第三节 政党之分合134

第四节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重要之修正138

第五节 对德奥宣战案之延搁141

第六节 军人威胁国会之经过144

第七节 国会之解散146

第五章法统分裂时期149

第一节 两院议员之集会149

第二节 护法国会之政党152

第三节 护法政府之成立154

第四节 护法政府之改组156

第五节 临时参议院之召集161

第六节 国会组织法及议员选举法之修改164

第七节 新国会之召集167

第八节 新新议员之选举171

第九节 省宪运动之演进173

第六章恢复法统时期176

第一节 法统之恢复176

第二节 法统之争执181

第三节 国会组织法之修改183

第四节 政变之发生185

第五节 国会议员之南下188

第六节 议员任期之延长190

第七节 制宪贿选之并进193

第八节 贿选制宪之反响196

第九节 清室优待条件之修正198

第七章废弃法统时期201

第一节 临时执政府之成立201

第二节 法统之废弃203

第三节 善后会议之召集205

第四节 中国国民党之主张208

第五节 临时参政院之设立210

第六节 国民代表会议之筹备212

第七节 国宪起草委员会之召集214

第八节 护宪护法之告终216

第八章递嬗党治时期218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之略历219

第二节 中国国民党之改组222

第三节 中国国民党之组织226

第四节 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组织231

第五节 中央政治会议之组织234

第六节 国民政府之创立239

第七节 党治初期之立法241

第九章实施训政时期244

第一节 五中全会之开幕245

第二节 训政方案之确定247

第三节 立法院之成立249

第四节 立法院之组织252

第五节 立法院之职权255

第六节 立法院之特质258

第七节 立法院议事之规则260

第八节 重要法律之编纂263

第九节 现行法规之整理271

第十节 立法工作之分配275

第十一节 立法程序纲领之制定281

第十二节 立法院历届改组及工作之概略284

第十三节 扩大会议之举行287

第十四节 国民会议之召集289

第十章宪政开始时期293

第一节 促进宪政之运动293

第二节 国民参政会组织选举各法之议定297

第三节 宪法起草程序与原则之决定300

第四节 宪法草案初稿之发表305

第五节 宪法草案初稿之审查309

第六节 宪法草案之议决313

第七节 宪法草案之修正324

第八节 宪法草案之宣布329

第九节 国民大会组织法及代表选举法原则之决定339

第十节 国民大会组织法及代表选举法之制定347

第三编各论357

第一章宪法357

第一节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358

第二节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361

第三节 民国二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362

第四节 大总统选举法365

第五节 中华民国约法369

第六节 民国八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372

第七节 各省宪法374

第八节 中华民国宪法地方制度国权生计教育各章草案379

第九节 中华民国宪法383

第十节 中华民国宪法案388

第十一节 中华民国约法草案388

第十二节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390

第十三节 民国二十五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395

第二章行政法上403

第一节 国民政府组织法403

第二节 行政院组织法411

第三节 立法院组织法417

第四节 司法院组织法421

第五节 考试院组织法422

第六节 监察院组织法423

第七节 内政部组织法(附卫生署组织法)426

第八节 外交部组织法429

第九节 军政部条例431

第十节 海军部组织法432

第十一节 财政部组织法433

第十二节 农矿部组织法工商部组织法实业部组织法435

第十三节 教育部组织法(附国立编译馆组织条例)437

第十四节 交通部组织法441

第十五节 铁道部组织法443

第十六节 卫生部组织法444

第十七节 司法部组织法司法行政部组织法445

第十八节 铨叙部组织法447

第十九节 审计院编制法审计院组织法审计部组织法448

第二十节 主计处组织法451

第二十一节 建设委员会组织法455

第二十二节 蒙藏委员会组织法(附驻平办事处规则)457

第二十三节 侨务委员会组织法459

第二十四节 禁烟委员会组织法462

第二十五节 立法院各委员会组织法462

第二十六节 考选委员会组织法典试委员会组织法465

第二十七节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467

第二十八节 军事委员会组织法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471

等二十九节 参谋本部组织法474

第三十节 训练总监部组织法475

第三十一节 军事参议院组织法477

第三十二节 导淮委员会组织法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法广东治河委员会组织条例480

第三十三节 全国财政委员会组织条例485

第三十四节 全国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488

第三十五节 振务委员会组织条例492

第三十六节 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条例494

第三十七节 故宫博物院组织法故宫博物院理事会条例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暂行组织条例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组织条例495

第三十八节 首都警察厅组织法首都卫戌司令部组织条例499

第三十九节 驻外使领馆组织条例国际联合会中国全权代表办事处组织章程503

第四十节 兵工厂组织法兵工厂组织条例505

第四十一节 修正中央造币厂组织法508

第四十二节 国债基金保管委员会组织条例509

第四十三节 林垦署组织法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组织条例模范林场组织条例棉业试验场组织条例种畜场组织条例地质调查所组织条例510

第四十四节 全国度量衡局组织条例513

第四十五节 海洋渔业管理局组织条例515

第四十六节 商标局组织条例516

第四十七节 国际贸易局组织条例517

第四十八节 商品检验局组织条例518

第四十九节 中央工业试验所组织条例520

第五十节 华侨教育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520

第五十一节 邮政总局组织法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组织法521

第五十二节 邮运航空处组织条例530

第五十三节 航政局组织法532

第五十四节 中央防疫处组织条例中央卫生试验所组织条例海港检疫管理处组织条例国立中医研究院组织条例536

第五十五节 反省院条例军人反省院条例首都反省院组织条例542

第五十六节 审计处组织法548

第五十七节 西陲宣化使公署组织条例蒙旗宣化使公署组织条例549

第五十八节 省政府组织法551

第五十九节 省警务处组织法555

第六十节 设治局组织条例556

第六十一节 官等法官俸法558

第六十二节 考试法562

第六十三节 公务员任用条例公务员任用法县长任用法571

第六十四节 现任公务员甄别审查条例公务员登记条例577

第六十五节 宣誓条例581

第六十六节 监察委员保障法582

第六十七节 考绩法陆军官佐考绩条例583

第六十八条 颁给勋章条例海陆空军勋章条例陆海空军奖章给与法585

第六十九节 纠弹法弹劾法589

第七十节 司法官惩戒法审计官惩戒法惩治官吏法公务员惩戒法591

第七十一节 公务员交代条例594

第七十二节 公务员恤金条例596

第三章行政法下599

第一节 国籍法(附施行条例)600

第二节 户籍法603

第三节 行政执行法607

第四节 出版法608

第五节 著作权法611

第六节 违警罚法612

第七节 治安警察条例豫戒条例613

第八节 警械使用条例614

第九节 清乡条例615

第十节 礼制服制617

第十一节 国葬法617

第十二节 褒扬条例618

第十三节 监督慈善团体法619

第十四节 监督寺庙条例蒙古喇嘛寺庙监督条例620

第十五节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623

第十六节 麻醉药品管理条例626

第十七条 西医条例中医条例628

第十八节 救灾准备金法631

第十九节 护照条例632

第二十节 戒严法633

第二十一节 兵役法636

第二十二节 陆海空军惩罚法641

第二十三节 陆军大学校组织法陆军大学校兵学研究院组织条例643

第二十四节 要塞堡垒地带法647

第二十五节 陆军服制陆军官佐礼服制陆军军常服军礼服条例海军服装条例649

第二十六节 陆军礼节条例海军礼节条例652

第二十七节 国军剿匪暂行条例655

第二十八节 陆军步兵师司令部组织条例656

第二十九节 会计法657

第三十节 审计法659

第三十一节 预算法661

第三十二节 统计法668

第三十三节 海关进出口税则670

第三十四节 盐法盐政改革委员会组织法676

第三十五节 印花税法681

第三十六节 倾销货物税法687

第三十七节 营业税法688

第三十八节 银行业收益税法银行兑换券发行税法689

第三十九节 棉纱火柴水泥统税条例691

第四十节 国民政府救灾附加税征收条例692

第四十一节 海关缉私条例694

第四十二节 进口货物原产国标记条例696

第四十三节 银本位币铸造条例697

第四十四节 国民政府监督地方财政暂行法700

第四十五节 狩猎法704

第四十六节 森林法706

第四十七节 渔业法渔会法708

第四十八节 矿业法(附矿产税条例)712

第四十九节 商会法工商同业公会法715

第五十节 商标法724

第五十一节 商品检验法725

第五十二节 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法特种工业奖励法工业奖励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726

第五十三节 农会法(附施行法)731

第五十四节 技师登记法公营事业技术人员领照法会计师条例738

第五十五节 权度法权度营业特许法度量衡法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741

第五十六节 中央学会法中央研究院组织法744

第五十七节 大学组织法专科学校组织法中学法小学法师范学校法职业学校法745

第五十八节 国民体育法754

第五十九节 古物保存法755

第六十节 电影检查法756

第六十一节 教育会法758

第六十二节 民业铁路法铁道法761

第六十三节 邮政储金法邮政国内汇兑法764

第六十四节 电信条例769

第六十五节 国道条例770

第六十六节 商港条例航路标识条例771

第六十七节 监督商办航空事业条例773

第六十八节 民营公用事业监督条例电气事业条例774

第四章自治法787

第一节 清季各地方自治章程787

第二节 谘议局章程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省议会暂行法省议会议员选举法(附省参事会条例)803

第三节 地方自治试行条例810

第四节 县自治法(附市自治制乡自治制)813

第五节 特别市组织法市组织法821

第六节 县组织法825

第七节 县组织法县组织法施行法829

第八节 乡镇自治施行法区自治施行法835

第九节 市组织法845

第十节 乡镇坊自治职员选举及罢免法851

第十一节 县参议会组织法市参议会组织法县参议员选举法市参议员选举法854

第十二节 县自治法市自治法(附施行法)864

第十三节 县保卫团法889

第十四节 蒙古盟部旗组织法891

第五章民法894

第一节 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895

第二节 民律第一次草案898

第三节 民律第二次草案902

第四节 亲属法草案继承法草案905

第五节 民法第一编总则(附施行法)910

第六节 民法第二编债(附施行法)916

第七节 民法第三编物权(附施行法)932

第八节 民法第四编亲属第五编继承(附施行法)944

第六章商法976

第一节 公司法(附施行法)977

第二节 票据法(附施行法)992

第三节 海商法(附施行法)1010

第四节 保险法1017

第五节 破产法(附施行法)1023

第六节 银行法1040

第七节 储蓄银行法1049

第八节 中央银行法1051

第九节 交易所法1056

第十节 合作社法1061

第十一节 船舶法船舶登记法船舶载重线法1071

第七章刑法1078

第一节 暂行新刑律(附施行细则补充条例)1079

第二节 修正刑法草案1086

第三节 刑法第二次修正案1090

第四节 中华民国刑法(附施行条例)1107

第五节 中华民国新刑法(附施行法)1128

第六节 违令罚法1162

第七节 官吏犯赃治罪法1163

第八节 吗啡治罪法1165

第九节 惩治盗匪法1166

第十节 私盐治罪法1167

第十一节 徒刑改遣条例1168

第十二节 易笞条例1169

第十三节 科刑标准条例1170

第十四节 贩运人口出国治罪条例1172

第十五节 禁烟法1172

第十六节 党员背誓罪条例党员犯罪加重处刑暂行法1177

第十七节 暂行反革命治罪法危害民?紧急治罪法1180

第十八节 处理逆产条例1183

第十九节 惩治土豪劣绅条例1185

第二十节 惩治盗匪暂行条例1186

第二十一节 惩治绑匪条例1187

第二十二节 共产党人自首法1188

第二十三节 暂行特种刑事诬告治罪法1190

第二十四节 毁坏中国国民党总理遗像及党旗论罪办法1191

第二十五节 徒刑人犯移垦暂行条例1191

第二十六节 陆海空军刑法1192

第二十七节 军机防护法1194

第二十八节 大赦令政治犯大赦条例大赦条例1195

第八章诉讼法1204

第一节 刑事民事诉讼法1205

第二节 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法院编制法暂行各县地方分庭组织法1209

第三节 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条例1218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附施行法)1223

第五节 新民事诉讼法(附施行法)1234

第六节 刑事诉讼律刑事诉讼条例1246

第七节 刑事诉讼法(附施行条例)1249

第八节 新刑事诉讼法(附施行法)1257

第九节 反革命案件陪审暂行法1269

第十节 民事调解法1273

第十一节 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1275

第十二节 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特种刑事临时法庭讼讼程序暂行条例1276

第十三节 最高法院组织法1278

第十四节 法院组织法1279

第十五节 诉愿法1294

第十六节 行政诉讼法1296

第十七节 行政诉讼费条例1301

第十八节 行政法院组织法1302

第十九节 陆海空军审判法1304

第二十节 海上捕获条例捕获法院条例1306

第九章劳工法1307

第一节 劳动法典草案1308

第二节 工会法(附施行法)1324

第三节 工厂法(附施行条例工厂检查法)1354

第四节 修正工厂法(附施行条例)1369

第五节 劳资争议处理法1393

第六节 团体协约法1413

第七节 铁路员工服务条例1417

第十章土地法1420

第一节 经界法规草案1421

第二节 土地收用法土地征收法1424

第三节 土地法1428

第四节 土地法施行法1446

1996《中华民国立法史》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谢扶民编著 1996 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

高度相关资料

中华民国宪法(1947 PDF版)
中华民国宪法
1947 商务印书馆
中华民国立法史( PDF版)
中华民国立法史
中华民国国立历史博物馆(1987 PDF版)
中华民国国立历史博物馆
1987 国立历史博物馆
中华民国宪法史  后编(1924 PDF版)
中华民国宪法史 后编
1924
中华民国宪法史  前编(1924 PDF版)
中华民国宪法史 前编
1924
中华民国史( PDF版)
中华民国史
戊辰学社
中华民国立法史(1937 PDF版)
中华民国立法史
1937 正中书局
中华民国宪法史料(1973 PDF版)
中华民国宪法史料
1973 台湾:文海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史(1999 PDF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史
1999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中国民事立法专论(1995 PDF版)
中国民事立法专论
1995 青岛: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
中华民国法制简史(1986 PDF版)
中华民国法制简史
1986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华民国史  第1编  全1卷  中华民国的创立  下(1982 PDF版)
中华民国史 第1编 全1卷 中华民国的创立 下
1982 北京:中华书局
中华民国史  第1编  全1卷  中华民国的创立(1981 PDF版)
中华民国史 第1编 全1卷 中华民国的创立
1981 北京:中华书局
中华民国林业法制史(1991 PDF版)
中华民国林业法制史
1991 正中书局
中华民国宪法史(1935 PDF版)
中华民国宪法史
1935 商务印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