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实施再就业与解困工程文件汇编》

1.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1

2.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4

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有关职工辞职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劳办发(1994)340号〕9

4.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47号〕10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95)24号〕13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企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6)29号〕18

7.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492号〕25

8.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生活安排,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省办发(1996)30号〕29

9.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企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省办发(1996)37号〕34

10.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再就业与解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办发(1996)31号〕39

11.关于建立“贵阳市实施再就业与解困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办通字(1996)49号〕49

12.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安置若干问题的通知〔筑府办发(1996)107号〕52

13.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 10号〕56

14.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解困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7)166号〕67

15.关于在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通知〔劳部发(1997)252号〕76

16.印发《关于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报告》的通知〔国经贸企(1997)256号〕82

17.关于下达核销呆坏帐准备金预分配规模和编制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经贸企(1997)257号〕90

18.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实施再就业工程,建立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经验调查报告》的通知〔国经贸企(1997)549号〕98

19.关于转发1997年度《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贵州省分册)的通知〔黔经贸企字(1997)518号〕107

20.关于建立实施再就业工程情况通报制度的函〔黔劳厅字(1997)59号〕112

21.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1997年再就业与解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市办发(1997)31号〕116

22.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国有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实行优惠供应粮油和食肉通知〔筑府发(1997)16号〕124

2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妥善解决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有关问题补充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1997)42号〕132

24.关于印发《贵阳市下岗职工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筑劳字第(1997)41号〕134

25.关于建立再就业与解困工程实施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市解困字(1997)04号〕140

26.关于印发《贵阳市企业流动职工人事档案托管办法》的通知〔筑劳字第(1997)45号〕141

27.关于建立困难企业审核备案制度的通知〔筑劳资字(1997)12号〕146

28.关于加强企业下岗职工,失业职工转业,转岗训练的意见〔筑劳培字(1997)09号〕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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