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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1

第一篇 明清及民国时期的贵州审判11

第一章 明清时期11

第一节 司法审判制度11

第二节 农民起义案件12

第三节 调整统治关系案件21

第四节 治安案件26

第二章 民国前期(1912-1935)30

第一节 司法审判制度30

第二节 政治案件32

第三节 盗匪案件36

第四节 杀人、伤害等刑事案件39

第五节 民事案件42

第三章 民国后期(1935-1949)44

第一节 审判程序和制度44

第二节 审判活动特点47

第三节 政治案件50

第四节 治安案件55

第五节 民事案件78

第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贵州审判机关94

第一章 组织机构94

第一节 军事接管94

第二节 人民法院95

第二章 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05

第一节 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05

第二节 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08

第三章 人民法庭109

第一节 特设人民法庭109

第二节 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118

第四章 干警129

第一节 法院干警的来源和吸收录用129

第二节 任免137

第三节 奖励与惩戒140

第五章 教育培训144

第三篇 审判程序和制度229

第一章 基本审判制度229

第一节 两审终审制度229

第二节 公开审判制度230

第三节 陪审制度232

第四节 回避制度234

第五节 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制度235

第六节 合议庭评议案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及议事制度237

第二章 刑事审判程序和制度238

第一节 管辖238

第二节 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243

第三节 辩护制度245

第四节 一、二审程序248

第五节 特有程序252

第六节 证明责任和证据审查原则261

第三章 民事、经济审判程序和制度265

第一节 管辖265

第二节 民事、经济审判特有程序272

第三节 民事诉讼的几项原则和制度280

第四章 行政审判程序287

第一节 行政案件的主管和管辖287

第二节 行政审判程序290

第五章 告诉、申诉程序和制度292

第一节 立审分开制度292

第二节 减刑、假释制度及其程序295

第三节 审判监督程序299

第六章 强制执行程序和制度304

第一节 强制执行案件的主管和管辖304

第二节 强制执行程序306

第三节 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原则310

第四篇 审判刑事案件312

第一章 审判反革命案件312

第一节 第一次镇反运动对反革命案件的审判313

第二节 第二次镇反运动对反革命案件的审判319

第三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对反革命案件的审判324

第四节 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贵州的骨干成员的案件327

第五节 改革开放以来对反革命案件的审判331

第二章 审判危害社会治安案件337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案件340

第二节 侵犯人身权利案件345

第三节 侵犯公私财产案件371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380

第五节 妨碍婚姻家庭案件(3R7

第六节 渎职及过失犯罪案件394

第三章 审判破坏经济的刑事案件399

第一节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侵犯财产案件401

第二节 破坏流通秩序案件409

第三节 破坏生产秩序案件418

第四节 其他423

第四章 审判少年犯罪案件425

第一节 《刑法》颁布前审判少年犯罪案件425

第二节 《刑法》颁布后审判少年犯罪案件427

第五篇 审判民事案件435

第一章 审判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35

第一节 离婚案件436

第二节 家庭纠纷案件456

第二章 审判继承纠纷案件458

第一节 《继承法》颁布前对继承纠纷案件的审判458

第二节 《继承法》颁布后对继承纠纷案件的审判460

第三章 审判房屋纠纷案件465

第一节 房屋确权纠纷案件465

第二节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468

第三节 房屋租赁纠纷案件470

第四节 房屋典当纠纷案件472

第五节 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474

第四章 审判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案件481

第一节 土地纠纷案件482

第二节 山林、水利纠纷案件488

第五章 审判债务纠纷案件490

第一节 借贷案件492

第二节 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债务案件的审判496

第三节 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497

第四节 对其他债务案件的审判500

第六章 审判损害赔偿案件503

第一节 过错责任损害赔偿案件504

第二节 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案件507

第三节 侵犯著作权案件509

第四节 人身权案件511

第六篇 审判经济纠纷案件521

第一章 审判购销合同纠纷案件521

第一节 违约案件522

第二节 无效合同案件526

第二章 审判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29

第一节 与金融机构相关的借款合同案件531

第二节 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案件533

第三章 审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535

第一节 结算案件536

第二节 质量案件539

第三节 挂靠、转包案件541

第四章 审判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纠纷案件543

第一节 承包合同案件545

第二节 租赁合同案件549

第五章 审判联营、合伙合同纠纷案件549

第一节 联营合同案件550

第二节 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案件554

第三节 个人合伙合同案件555

第六章 审判农村承包和乡镇企业合同纠纷案件557

第一节 农村承包合同案件557

第二节 涉及乡镇企业的案件561

第七章 审判工业产权和技术合同纠纷案件565

第一节 专利案件565

第二节 商标案件569

第三节 技术合同案件571

第八章 审判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576

第一节 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案件577

第二节 外贸合同案件579

第九章 审判其他经济纠纷案件580

第一节 期货案件580

第二节 外贸代理合同案件583

第三节 企业破产案件586

第四节 票据、股权案件590

第五节 补偿贸易合同案件591

第六节 加工承揽合同案件592

第七篇 审判行政案件598

第一章 审判自然资源行政案件598

第一节 土地案件599

第二节 林业案件602

第三节 矿产资源、水资源案件604

第二章 审判公安行政案件605

第一节 治安案件605

第二节 强制措施案件609

第三章 审判工商、城市建设、技术监督等行政案件610

第一节 工商案件610

第二节 城市建设案件612

第三节 技术监督案件615

第四节 卫生案件617

第五节 烟草专卖案件618

第六节 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案件618

第七节 物价案件620

第八节 行政赔偿案件620

第四章 处理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621

第一节 受理622

第二节 执行622

第三节 处理原则623

第八篇 执行626

第一章 民事案件的执行626

第一节 婚姻家庭案件626

第二节 房屋案件628

第三节 山林、土地案件630

第二章 经济案件的执行632

第一节 借款合同案件633

第二节 购销合同案件634

第三节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636

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执行638

第一节 执行死刑命令638

第二节 刑事案件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639

第四章 特赦641

第一节 特赦改恶从善的罪犯641

第二节 宽大释放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党政军特人员642

第三节 宽大释放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下党政军特人员643

第五章 减刑假释644

第一节 减刑644

第二节 假释647

第九篇 告诉申诉与复查650

第一章 信访650

第一节 申诉信访的审查处理651

第二节 告诉信访的审查处理654

第三节 法律咨询的处理655

第二章 审判监督656

第一节 刑事审判监督656

第二节 民事审判监督658

第三节 经济审判监督659

第四节 行政审判监督661

第三章 特定历史时期案件的复查664

第一节 第一次镇反案件664

第二节 第二次镇反案件666

第三节 “三反”、“五反”案件670

第四节 国民经济困难时期案件672

第五节 “四清”期间案件675

第六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及其他时期案件676

第十篇 民族地区的审判工作682

第一章 贯彻执行“慎重稳进”方针682

第一节 对少数民族特点的调查研究683

第二节 执行民族政策和调查研究685

第二章 审判民族地区的反革命案件689

第一节 政治土匪案件690

第二节 其他反革命案件694

第三章 审判民族地区重大刑事案件700

第一节 杀人案件700

第二节 强奸案件704

第三节 对少数民族中死刑案件的复核705

第四章 审判因放“蛊”问题引发的案件709

第一节 因放“蛊”引发的杀人案件710

第二节 因放“蛊”引发的纠纷案件712

第五章 处理少数民族婚姻问题714

第一节 民族婚姻风俗习惯的变革714

第二节 制定执行《婚姻法》的变通规定717

第三节 审理少数民族婚姻纠纷案件710

第十一篇 行政管理725

第一章 调查研究725

第一节 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727

第二节 司法统计747

第三节 调查研究成果应用与交流754

第二章 法制宣传760

第一节 通过审判活动宣传761

第二节 召开新闻发布会763

第三节 举办法制宣传月、周、日活动765

第四节 讲授法制课767

第五节 设立法制宣传栏769

第六节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769

第三章 法医技术鉴定771

第一节 省高院法医技术鉴定771

第二节 中级、基层法院法医技术鉴定773

第四章 文书处理774

第一节 诉讼文书775

第二节 行政文书781

第五章 档案管理784

第一节 档案分类及管理784

第二节 档案管理的规范化788

第六章 物质装备与财务管理790

第一节 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790

第二节 物质装备795

第三节 财务797

大事记要799

附录850

后记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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