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1辑》求取 ⇩

综合部分3

一、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综述3

(一)晋冀鲁豫边区概况3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略图3

杨秀峰谈晋冀鲁豫边区的形成(1941年7月26日)3

一二九师与晋冀鲁豫边区(1944年8月14—19日)6

(二)有关创建晋冀鲁豫边区的基本方针、政策29

毛泽东关于整个华北工作应以游击战争为唯一方向致周恩来等电(1937年9月25日)29

军分会对目前华北战争形势与我军任务的指示(1937年10月8日)30

抗日政府的各种政策(1937年10月16日) 刘少奇31

集总关于目前工作指示(1937年12月3日) 总政治部35

关于抗日游击战争中的政策问题(1938年2月5日) 刘少奇36

冀豫晋省委活动分子会议上的结论(节录)(1938年2月) 彭真41

毛泽东等关于发展平原战争致朱德等电(1938年4月21日)50

论建立晋冀豫抗日根据地(1939年1月11日) 朱瑞51

解决河北问题的八大纲领(1939年6月)55

巩固敌后抗日根据地(1939年7月6日) 彭德怀56

粉碎敌人“扫荡”计划,坚持华北抗战(1939年8月30日)62

中央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1939年11月1日)64

华北党目前的任务(1939年11月) 杨尚昆66

在黎城会议上的报告(节录)——目前政治形势与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1940年4月16日) 杨尚昆69

中央关于在敌后地区没收大汉奸土地财产问题的指示(1940年7月31日)84

巩固抗日根据地及其各种基本政策(1940年8月) 杨尚昆85

在北方局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提纲(节录)(1940年9月25日) 彭德怀117

根据地建设中的几个问题(1940年10月3日) 杨尚昆135

中央关于各抗日根据地劳动政策的初步指示(1940年12月3日)157

根据地建设与群众工作——党与群众工作(提纲)(19年4012月5日) 李雪峰159

论抗日根据地的各种政策(1941年1月15日)165

中共中央北方局对晋冀豫边区目前建设的主张(1941年4月)167

中央关于党员参加经济和技术工作的决定(1941年5月1日)170

对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政策的意见(1941年5月10日) 李富春171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1941年9月1日公布)176

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处在空前残酷斗争中(1942年6月7日) 《解放日报》社论179

中央土地政策决定的讨论提纲(1942年7月)181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答复参议员的质询(1942年9月30日)189

中共中央北方局关于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1943年工作方针的指示(1942年)197

中共中央北方局关于1944年的方针的指示(1944年1月1日)198

(三)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工作201

晋冀豫区党委关于抗战时期根据地财政经济建设任务的指示(1938年9月18日)201

晋冀豫区党委关于经济建设问题的决议(1939年)202

北方局高级干部会议有关财政经济问题的结论(1940年4月24日)205

从太北财政经济建设中巩固太北抗日根据地——在太北区财经扩大会议上的报告(1940年7月1日) 李一清206

太北区财经扩大会议总结(1940年7月7日) 杨维231

戎伍胜副主任的总结报告(摘要)(1940年12月19日)237

太南区1940年工作总结报告(1941年2月1日) 王兴让252

冀太联办戎副主任向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的财政建设工作报告(1941年8月)260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关于改组经济建设机构决定的通令(1942年7月30日)277

进一步加强财经建设,开展对敌经济斗争(1943年2月) 戎伍胜279

1943年度财政方针与经济建设(1943年3月) 戎伍胜294

太行分局关于太行区经济建设工作的检查和决定(太行分局会议通过)(1943年6月21日)301

太行区的经济建设(1943年7月2日) 邓小平310

晋冀鲁豫的财政经济工作(选录)(1947年5月) 晋冀鲁豫财经办事处314

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临时大会太行区会议——对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1943年10月)341

二、各行政区的开辟和财政经济工作341

(一)太行区341

太行区经济工作历史初步研究(1944年10月)344

太行区三年来的建设和发展——在晋冀鲁豫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太行区会议上的报告(1945年3月8日) 戎伍胜363

关于太行区经济工作历史初步研究的总结(1945年4月9日) 王兴让376

太行第五专区扩大财经委员会会议总结(1945年6月12日)385

(二)太岳区389

太岳区在不动摇的方针下向前迈进(1941年7月9日) 薄一波389

太岳区抗日根据地是怎样坚持抗战的(1943年夏) 薄一波392

关于财政经济工作报告提纲(1943年) 裴丽生396

在太岳区参议会上的报告(节录)(1945年3月6日) 牛佩琮401

记冀南抗日根据地的开辟 白迹432

(三)冀南区432

毛泽东等关于冀南新政府成立后的工作致徐向前等电(1938年8月20日)434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战争动员紧急命令(1938年10月)435

冀南游击区的经济建设工作(节录)(1939年8月7日) 罗青436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对冀南行政区参议会的工作报告(1939年9月) 杨秀峰439

在北方局冀南工作会议上的结论(1941年3月11日) 彭德怀466

对冀南工作转变的估计与问题的提出(1941年12月4日) 彭德怀471

关于度过今冬明春艰苦局面的决议(区党委全体委员会正式通过)(1942年10月4日)486

(四)冀鲁豫区501

冀鲁豫边区半年来财经工作的报告与总结(冀鲁豫边区财委给中央北方局的报告)(1940年)501

中共中央北方局对目前冀鲁豫工作的指示(1942年6月30日)510

关于冀鲁豫边区财政问题(1943年6月) 华夫512

财经工作报告(1943年12月) 徐达本516

八年来日本法西斯摧毁太行区人民的概述(节录)543

(五)附录543

财政部分571

一、财政综合资料571

(一)财政工作指示、计划、报告571

当前的财政经济问题(1938年10月31日) 《新华日报》社论571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工作报告(节录税收部分)(1939年8月)571

冀太联办财政处关于本区各县财政10—12月工作计划(1940年)574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民国31年度财政工作计划(1942年1月)582

冀南行署关于1942年财粮征收方针和工作计划(1942年)585

冀鲁豫行署八个月财政建设计划大纲(1942年5月至12月)588

太岳行署关于1942年度财政概算给边府的报告(1942年5月3日)591

太岳行署关于财政工作的指示(1942年6月2日)592

晋冀豫区党委关于整理财政,进行生产渡荒,增强支援前线的决定(1942年7月27日)593

太行区党委关于执行负担政策的指示(1942年8月10日)594

太行太岳一年来的财粮工作(1942年9月20日) 戎伍胜596

冀南行署关于粮秣货币问题的指示(1942年)605

冀鲁豫第十九专署关于解决本区财粮危机的指示(1943年3月2日)607

太岳行署为加紧完成第一工作阶段任务的指示信(1943年4月11日)610

冀鲁豫行署关于1943年下半年财政工作的指示信(1943年7月13日)613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坚持财政预算,克服财政困难的指示信(1943年7月16日)617

反对重财轻粮的观点(1943年9月1日) 滋禾618

一年来太行区财政工作(1943年9月12日)619

太岳区1945年财政工作方针与任务(1945年1月7日)629

太岳行署第二专署奖励生产宣布十不负担(1944年5月7日)630

太岳行署关于夏屯前后的工作指示(1945年5月7日)638

(二)组织机构及职权分工641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加强贸易、银行与财政工作联系的训令(1940年4月8日)641

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关于金库问题的命令(1941年4月28日)642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金库组织原则及与银行关系的通令(1941年10月14日)642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公布税务局组织规程的通令(1941年10月15日)643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颁发改订金库制度的通令(1942年3月12日)646

晋冀鲁豫边区税务工商部门监察委员暂行工作规程(1942年5月25日)649

冀南行署关于明确金库、审计与各级政府关系的指示(1942年12月14日)650

冀鲁豫行署关于财粮局与财经科关系的补充指示(1943年10月9日)651

太岳行署关于充实财粮机构的命令(1944年12月28日)652

(三)财政工作总结653

1940年漳北区财政总结(1941年2月15日)653

1941年度太行区财政总结(1942年1月)657

1942年太岳区上半年财粮工作总结(1942年6月)678

太行第五专署1942年1月至11月财政工作报告(1942年)686

太岳区财政工作简报(负担问题)(1942年)699

太岳九专署1942年财政工作总结(1942年)710

太岳行署关于1942年财政工作的主要经验教训(1943年)719

武安县关于整理公产、没收汉奸财产的总结(1943年)721

太岳区1945年财政工作报告(节录)(1945年)725

太行区1945年财政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初步总结(1945年)730

太行三专署六年来财政工作几个问题的总结(1946年)745

(四)精兵简政751

李雪峰在精兵简政会议上的报告(1942年1月6日)751

冀鲁豫精简方案(1942年8月)765

太行太岳区简政工作初步总结报告(1942年9月) 李一清767

坚决执行精兵政策(1942年10月15日发表) 左权775

精兵简政在晋冀鲁豫边区(1942年10月15日) 毛锋778

冀南区党委关于执行中央12月1日指示的决定(1943年1月4日)783

冀鲁豫行署关于简政后减余之车辆、马匹等不得私自处理的训令(1943年2月2日)785

太行区三次简政总结(1944年4月19日) 新华社社论786

精简问题(1945年3月13日)789

(五)附录790

八路军总部及一二九师的财政工作概况 黄同790

二、财政收入政策规定805

(一)合理负担法令及执行情况805

山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合理负担摊款办法实施条令(1940年3月公布)805

山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合理负担摊款的指示(1940年4月10日)809

山西五专署规定新合理负担办法(1940年5月)810

加紧进行合理负担走上统一的所得累进税(1940年9月18日) 戎伍胜811

冀太行政联合办事处修正合理负担征收款项办法实施条令(1940年9月)812

平北县合理负担总结(1941年)815

岳北区1941年合理负担工作总结报告(1941年)831

  合理负担调查评议中的几十个问题与偏向(1942年1月26日) 戎伍胜854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厅合理负担疑难汇解(1942年5月17日)861

太岳行署太岳区整理合理负担工作的指示(1942年6月15日)868

冀鲁豫行署颁布冀鲁豫区新合理负担办法的命令(1942年7月13日)875

冀鲁豫区新合理负担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942年7月13日)879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修正合理负担累进率的依据给专员、县长的指示信(1942年8月7日)883

晋冀鲁豫边区游击区、接敌区财粮累进负担暂行办法(1942年9月21日)884

新修正冀南行署公平负担暂行办法(1942年)885

冀南各级推行公平负担委员会组织办法(1942年)888

关于冀南区1942年公平负担问答(1942年)889

太岳区在合理负担工作中发现了几个问题(1942年)898

冀鲁豫行署颁发简易合理负担暂行办法并规定其实施原则的通令(1943年3月18日)900

冀鲁豫行署关于推行合理负担的指示信(1943年6月30日)906

太岳行署关于合理负担问题补充指示(之一)(1943年8月26日)910

太岳行署关于合理负担问题之确定(1943年8月)913

太岳行署太岳区游击区财粮负担办法(1943年8月)916

三年来太行区施行合理负担政策的检查与总结(1943年9月1日) 戎伍胜922

太岳行署关于合理负担的指示(之二)(1943年9月30日)928

太岳行署主任关于合理负担修正方针与办法给专员、县长的指示信(1944年7月10日)930

冀南第七专署修正新合理负担(1945年5月)934

冀南第七专署新简易合理负担及合理负担实施办法(1945年5月)940

(二)屯粮及救国公粮946

论屯积公粮(1939年11月19日) 《新华日报》(华北版)社论946

立即克服屯积公粮工作中的不良倾向(1939年12月3日) 新华日报社论(华北版)947

太岳区开展对敌的粮食斗争几个问题的讨论和夏季屯粮的成果(1940年10月30日)949

冀太联办关于屯粮的紧急指示信(1940年11月19日)952

论目前电粮工作(1940年12月19日) 《新华日报》(华北版)社论953

关于粮食工作的几点重复说明(1942年9月22日) 戎伍胜954

太岳区1942年度救国公粮征收办法(1942年)971

关于整理冀鲁豫区粮食工作的意见(1943年1月11日)972

冀鲁豫行署为颁发本年度麦季公粮征收办法与田赋征收办法的训令(1943年4月17日)986

太岳行署关于清理检查公粮之补充指示(1943年4月23日)990

太岳行署关于训练粮食工作队的指示(1943年4月25日)991

冀鲁豫行署关于麦季征收的指示(1943年4月)992

林县政府关于征收夏季公粮的命令(1943年6月9日)998

冀鲁豫行署关于秋征工作的指示(1943年8月1日)999

晋东粮食斗争的检查意见(1944年3月1日) 徐林汉1003

冀鲁豫行署关于1944年麦征办法的训令(1944年4月24日)1005

冀鲁豫行署关于麦征工作的指示(1944年4月28日)1007

太行第五专署、五分区司令部联合颁布对敌粮食斗争奖励暂行办法(1944年6月6日)1010

安阳县夏粮征收工作总结(1944年7月20日)1011

冀鲁豫、冀南行署颁发民国33年度秋征方针(1944年8月18日)1015

太行第五专区1944年度屯粮分配及参考材料(1944年)1017

太行第五分区反抢粮斗争材料(1944年)1022

(三)统一累进税1024

总结统累税的几点意见(1943年2月1日) 张友莲1024

根据左权县寺坪村统累税调查中对目前农民经济生活、负担能力和土地经营方式初步研究的我见(1943年2月1日) 贾林放1026

晋冀鲁豫边区统一累进税暂行税则(1943年5月颁布,1945年7月修订)1033

统一累进税的精神与特点(1943年6月16日) 戎伍胜1049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主席给专员、县长的指示信——统累税实施的步骤(1943年6月26日)1051

太行第五专署关于实施统一累进税的指示(1943年7月27日)1054

李琦同志创造的《统一累进税简易计算法》介绍(1943年8月7日) 戎伍胜1057

和西调查评议工作的几点经验(1943年9月1日)1063

太行三专区是怎样掌握统累税的(1943年) 刘征田1065

太岳行署实验统累税的命令(1945年2月30日)1073

太岳行署颁布太岳区农业统一累进税暂行条例的命令(1945年5月31日)1074

(四)田房契税1080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整理田赋的规定(1939年9月9日)1080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1939年下忙田赋征收的规定(1939年10月7日)1081

山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整理田赋及征收暂行办法(1940年3月)1081

山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整理田赋给各县的指示信1084

(1940年4月19日)1084

山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县区村整理田赋委员会简章(1940年)1086

冀太联办所辖各区县被灾区域豁免田赋暂行办法(1940年10月31日)1087

修正晋冀鲁豫边区田房契税办法(1942年3月20日)1088

冀南行署关于减低边府颁布之田房契税税率的通令(1942年8月14日)1090

冀南行署颁发黑瞒地处罚办法的通令(1942年8月15日)1091

冀南区修正黑瞒地处罚办法(1942年)1092

冀鲁豫区修正田房契税征收暂行办法(1943年11月22日)1093

修正冀鲁豫区田房契税征收暂行办法(1944年3月1日再次修正公布)1095

冀鲁豫行署修正清理黑地奖惩暂行办法(1944年3月15日)1097

冀鲁豫行署关于补充指示契税工作进行办法的训令(1944年3月17日)1098

冀南行署关于修改反黑地斗争果实分配比例办法的通知(1944年8月1日)1099

(五)工商各税1100

冀南区征收棉花运销救国捐及不资敌货出境税暂行办法(1939年)1100

冀南区征收外货入境税办法(1939年)1101

冀南区印花税暂行条例(1939年)1102

冀南区税务局稽查印花税暂行规则(1939年)1104

山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出入境货物暂行分类税率表(1940年3月15日)1105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加强税务工作的通令(1940年4月8日)1109

关于修订部分征收货物出入境税暂行条例的通令(1940年9月9日)1110

冀太区征收烟产税暂行条例(1941年3月1日公布)1111

冀太区税务缉私队临时缉私办法(1941年秋)1112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之出入境货物税率表(1941年7月)1112

晋冀鲁豫边区烟产税暂行条例(1941年9月1日)1125

晋冀鲁豫边区征收出入境税暂行条例(1941年10月20日)1126

晋冀鲁豫边区特许其他区域商民运输奢侈品过境查验征税暂行办法(1941年12月15日)1129

林安县税务支局工作总结(1941年12月30日)1130

冀鲁豫行署为将禁粮资敌事宜撤销,统按出入境货物征税暂行条例办理的通令(1942年7月25日)1134

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实用征收出入境货物税率暂行分类表(1942年10月)1135

冀鲁豫行署为加强缉私根绝外来卷烟规定办法的训令(1942年12月7日)1145

晋冀鲁豫边区工商管理总局关于柿子、柿饼、粉条、粉皮出口征税及烂粮酿酒亦须征税,并准在内地销售的通令(1944年10月23日)1145

晋冀鲁豫边区工商管理总局修改核桃仁等税率的通令(1944年12月15日)1146

太岳区工商业负担暂行办法(1944年)1148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修订九种出入口税率(1944年12月30日)1148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修正太行区实用征收出入境货物税率暂行分类表(1945年1月)1150

太行区征收出入境货物税率变动表(1945年2月8日)1160

晋冀鲁豫边区工商管理总局关于酒出口免税的通令(1945年5月27日)1161

晋冀鲁豫边区工商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麻皮等14种出口货物税率的通令(1945年6月11日)1161

武安县政府1945年夏季商业负担总结(1945年8月15日)1162

(六)公债1167

晋冀豫区党委关于推销生产建设公债的指示(1941年8月)1167

晋冀鲁豫边区生产建设公债条例(1941年9月10日公布)1169

太行第五专署5月底停止推销公债工作给林县县长的通令(1942年5月25日)1170

冀鲁豫行署重申清还生产建设公债及偿还整财借款的训令(1945年5月30日)1170

晋冀鲁豫边区没收禁止入境货物的处理和提奖办法(1941年11月1日)1171

(七)其他收入1171

晋冀鲁豫边区没收违禁物品暂行处理办法(1942年4月10日)1172

晋冀鲁豫边区没收处理汉奸财产暂行办法(1942年9月1日)1173

三、财政支出政策规定1175

(一)军政经费支出1175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冀南人民抗日自卫队经费开支的规定(1939年10月15日)1175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冀南各级民众团体经费开支的规定(1939年11月6日)1175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冀南各县参议会经费的规定(1939年11月14日)1176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规定各县游击队经费自1939年12月份起一律由军分区筹发的命令(1939年11月27日)1176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偶发事项需款处理的通令(1940年4月2日)1177

沙河抗日县政府粮秣科1939年10月至1940年3月18日粮食收支及供给各部队、各单位的情况(1940年3月21日)1177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增加公杂旅政预备各费的通令(1940年4月17日)1180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有关文化界救国会经费的规定(1940年)1181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自卫队待遇的通知(1940年4月20日)1181

冀太联办关于马干费标准的函(1941年1月5日)1182

冀太联办关于颁发各级政府机关团体经费人员编制表的通令(1941年3月30日)1183

冀太联办颁发每县各救代表会人员经费粮食编制表的通令(1941年4月7日)1194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厅颁发地雷工厂经费人员编制的通令(1941年12月23日)1196

冀鲁豫行署关于人民武装部门财粮供给的决定(1942年1月25日)1197

太岳行署关于本年度经费编制的命令(1942年2月18日)1200

太行区党委1942年各级党供给办法(1942年4月10日)1201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各救各级新编制自9月份执行的通知(1942年8月18日)1207

冀南行署关于重新规定1943年度各级政民机关团体学校各种经费粮秣开支的指示(1942年11月20日)1209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1943年度服装鞋袜费的规定(1942年12月25日)1210

关于修正冀南行署各级工商管理局组织装备经费的规定通令(1942年)1211

冀鲁豫区各级政府机关财粮供给制度暂行实施办法(1943年1月15日)1213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1943年度各级经费编制的通知(1943年1月22日)1217

冀鲁豫行署、冀鲁豫边军区司令部关于各级武装部队财粮供给及各级群众团体财粮补助办法的通令(1943年1月30日)1221

冀鲁豫区各级政府机关财粮供给制度暂行实施办法(1943年1月31日)1222

冀鲁豫行署关于各级群众团体财粮供给的决定(1943年2月8日)1224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厅颁发各级经费编制的通令(1943年3月12日)1225

冀鲁豫行署关于各级政府机关部门经费之补充规定的通知(1943年4月15日)1226

冀鲁豫行署关于交通局财粮供给办法的通令(1943年6月24日)1227

太岳区各级经费标准(1943年)1228

太北区1943年各级党暂行供给办法(1943年)1235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颁发本年度各项费用开支标准的通令(1944年2月2日)1241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颁发本年度各系统经费编制的通令(1944年2月7日)1242

太岳行署关于本年度经费编制规定的命令(1944年2月18日)1246

太岳行署关于本年度夏季单衣规定的命令(1944年3月10日)1247

冀鲁豫、冀南行署军区颁布1944年群众团体供给制度的训令(1944年9月25日)1248

太岳行署关于几项经费问题规定的通令(1944年7月10日)1248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改订津贴制度的命令(1944年12月9日)1256

太岳区1945年财粮供给标准(1944年12月)1257

太行区1944年各级党暂行供给制度(1944年)1262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1945年各项供给制度的命令(1945年1月24日)1270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交通系统人员经费编制的命令(1945年1月29日)1272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工商银行系统人员经费编制的命令(1945年2月7日)1272

冀鲁豫、冀南行署关于交通部门供给的决定(1945年5月3日)1278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调动人员供给问题的命令(1945年5月10日)1279

太岳行署关于粮食制度之几项规定(1945年5月21日)1279

冀鲁豫、冀南行署关于敌占区交通员待遇规定的训令(1945年5月)1280

冀鲁豫行署关于参议员领取工作费的办法(1945年6月15日)1281

太行区各级政府各系统人员编制表(1945年7月)1282

(二)科教经费支出1288

晋冀鲁豫边区优待专门技术干部办法(1941年11月1日)1288

太行区模范义务教员选拔奖励办法(1943年)1289

冀鲁豫行署重新规定各级学校经费开支标准的训令(1941年1月26日)1291

冀南行署关于村教育经费及教员、贫苦学生的待遇办法(1942年9月1日)1292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评选与奖励模范义务教员的通令(1944年3月2日)1293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小学教员待遇及学校经费标准的通令(1944年12月22日)1294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小学设备购置费标准的通令(1945年4月20日)1296

(三)优抗抚恤救济1297

冀南各县水灾统计表(1939年8月24日)1297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抓紧调查灾情赈济灾民的命令(1939年9月)1298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赈济灾民的决定(1939年9月)1298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号召政权工作人员捐款救济受灾灾民(1940年1月14日)1299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和冀南参议会决议募集救灾公债(1939年11月4日)1299

晋冀鲁豫边区民兵褒奖抚恤办法(1941年9月)1300

晋冀鲁豫边区政民工作人员伤亡褒恤办法(1941年10月公布)1301

晋冀鲁豫边区民兵褒奖抚恤补充办法(1942年1月10月公布实行)1302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荣誉军人之供给及荣誉军人退伍军人管理问题的决定(1942年5月18日)1302

磁武县优抗工作报告(1942年12月7日)1305

冀南行署、冀南军区关于安置退伍荣誉军人补充办法的通令(1942年12月13日)1308

冀鲁豫行署颁布各级政民机关贫苦工作人员退职暂行优待办法(1943年2月3日)1309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民政厅关于太行区政民干部贫寒家属救济问题的指示信(1943年2月8日)1310

冀鲁豫行署关于修改善后恤金、荣誉恤金、葬埋费、妇女生理费的训令(1943年3月)1311

冀南政权机关民众团体工作人员家属救济暂行办法(1943年4月1日)1312

冀鲁豫区各级政权干部保健暂行办法(1943年9月9日)1313

冀鲁豫行署关于安置流浪灾民的指示信(1943年11月23日)1314

冀鲁豫区荣誉军人抚恤暂行条例(1943年12月9日)1315

冀鲁豫区优待抗战军人家属暂行条例(1943年12月21日)1321

冀鲁豫行署关于切实安置流亡灾民并供给铺草的训令(1943年12月24日)1326

冀鲁豫区军政民干部被敌迫害流亡家属救济暂行办法(1944年1月1日)1326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分配1944年度社会事业费的通令(1944年2月3日)1329

冀鲁豫行署关于节约募集救济冀南灾胞的训令(1944年3月3日)1332

冀鲁豫、冀南行署关于流亡干属衣服问题之规定的通令(1944年9月10日)1332

冀南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优抚几点补充指示的通令(1945年2月)1333

(四)政民干部妇幼保健1335

冀南政权机关民众团体干部保健暂行办法(1943年1月1日)1335

冀南区产妇儿童待遇暂行办法(1943年1月1日)1338

冀鲁豫区各级政权干部保健暂行办法(1943年9月9日)1339

冀鲁豫区产妇婴儿保健办法(1943年12月20日)1340

太行区党委组织部秘书处关于关照休养干部的决定(1943年9月15日)1342

(五)厉行生产节约,克服财政困难1343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各级政府不得用烟、酒、肉、馍招待过往军政人员的训令(1940年1月26日)1343

冀鲁豫行署关于招待客人和禁止会餐的通令(1943年2月8日)1343

滕参谋长、杨副参谋长手订总部伙食单位生产节约方案(1943年4月1日)1344

太岳行署坚持粮食节约办法的布告(1943年7月19日)1347

太行第五专署关于克服灾荒困难改变粮食定量厉行节约的命令(1943年8月5日)1348

太行区党委关于党内生产的组织领导与任务的决定(1943年9月25日)1349

太行区党委关于劳动生产的奖惩办法(1943年9月25日)1350

太行区党委总生产委员会关于各级机关生产任务及应注意问题的通知(1943年9月29日)1352

太行区党委关于脱离生产干部个人业余生产的决定(1943年10月13日)1353

太行区党委生产委员会关于奖励个人节约的决定(1943年11月7日)1354

太行区党委、太行军区政治部响应“滕杨方案”检查生产运动的联合指示(1944年4月13日)1355

冀南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于精简节约及爱惜国家资财的指示(1944年12月)1357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1944年机关生产初步总结(1944年)1359

太岳军区政治部关于1945年部队机关生产工作指示(1945年2月27日)1363

四、财政管理1366

(一)预决算制度及其执行情况1366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不得擅自动用税款的通令(1939年11月11日)1366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关于严格要求执行财经制度的规定(1940年)1366

冀太联办关于交通分局以下各局站经费粮食预决算批核的规定(1941年5月16日)1367

冀太联办关于漳北区交通局的经费预算编制(1941年6月16日)1367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地方武装部队财粮借支办法的通令(1941年10月13日)1368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地方粮款征收及开支暂行办法的通令(1942年3月8日)1369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社会事业费支领报销手续的规定(1942年8月12日)1371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造报1943年度岁出预算的通知(1942年10月9日)1372

太岳区财政制度(1942年)1373

太行第五专署关于地方粮款编造概算的命令(1943年1月9日)1375

冀鲁豫区财粮统筹统支暂行办法(1943年2月1日)1376

太行第五专署关于颁发地方粮款概算不动支办法的命令(1943年5月25日)1378

太岳行署关于损失公物处理规定的通令(1943年5月29日)1381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地方粮款问题的决定(1944年10月10日)1381

晋冀鲁豫边区暂行财务行政制度(1945年1月1日)1384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统一筹措民兵弹药费的命令(1945年5月10日)1398

(二)财粮会计审计制度1399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财政干部调动工作时帐目移交的指示信(1941年9月11日)1399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各级政府岁入岁出会计制度(1942年3月20日)1400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审计规程(1942年4月13日)1406

冀鲁豫行署颁发冀鲁豫边区粮秣征收与支付制度暂行办法的通令(1943年3月1日)1409

晋冀鲁豫边区税收会计制度(1943年)1417

晋冀鲁豫边区暂行粮食会计及出纳制度(1943年)1424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奖励坚持审会计制度人员并处分违犯审会计制度人员的通令(1945年2月7日)1432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财粮审会计制度的修正和补充的命令(1945年2月15日)1434

(三)粮食管理制度1436

冀鲁豫行署关于粮票制度执行问题的指示信(1941年9月30日)1436

冀鲁豫第十九专署关于埋藏公粮的指示(1943年2月26日)1439

太岳区粮食工作制度(1943年3月)1441

冀鲁豫行署为加强公粮保护杜防损失确保军粮供给的指示信(1943年4月22日)1449

太岳行署、太岳军区司令部关于部队用公粮的几个决定(1943年9月8日)1452

冀鲁豫行署明确公粮保管损耗责任规定处理办法的训令(1944年1月7日)1454

太岳行署决定建立仓库制度各种办法的通令(1944年2月23日)1455

冀鲁豫行署颁发冀鲁豫区抗日公粮保管暂行办法的训令(1944年6月15日)1457

(四)村财政管理1460

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颁发村级经费摊款办法的通令(1941年3月20日)1460

冀鲁豫、冀南行署关于敌伪据点自动撤走后发现粮食交公提奖办法的通令(1945年4月27日)1460

冀太联办关于颁发村财政交接办法的通令(1941年2月17日)1461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发的村级经费开支编制(1943年4月25日)1462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村财政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与工作规划的通令(1943年4月25日)1463

冀鲁豫区清理村财粮工作中村级算帐委员会组织办法(1943年)1464

太行第五专署关于村行政费新规定的通知(1944年2月29日)1465

(五)财务奖惩制度1466

冀南税务经征人员惩处暂行条例(1939年)1466

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1942年2月11日)1467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为胜利完成财政任务分别规定奖励的指示(1942年4月28日)1468

冀鲁豫行署转发晋冀鲁豫边区惩治盗毁空室清野财物办法的通令(1942年10月9日)1470

冀鲁豫行署关于村政权人员贪污之处理的指示(1943年3月12日)1471

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1944年6月3日)1473

冀鲁豫行署、冀鲁豫军区关于机关部队内生产节约及反贪污等提奖办法的指示(1944年6月15日)1474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关于超过规定税收任务提奖办法的通令(1944年10月24日)1476

冀南行署第四次署务会议关于执行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的实施步骤(1944年)1476

五、抗战勤务1478

晋冀豫区军事支差条令(1941年4月1日)1478

晋冀鲁豫边区军事支差条令(1941年7月22日修正)1480

晋冀鲁豫边区义运军粮办法(1942年2月15日)1482

晋冀鲁豫边区义运军粮办法实施细则(1942年2月15日)1483

涉县县政府抗勤工作报告(1942年12月6日)1485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军事支差条令修正案通令(1942年12月10日)1497

磁武县抗勤工作报告(1942年1月14日)1498

冀南区代耕办法(1943年2月1日)1502

林北县政府抗勤工作总结(1944年)1503

晋冀鲁豫边区支差雇脚暂行办法(1945年)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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