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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导言1

第一章 海关总税务司在辛亥革命混乱政局中夺取中国关税税款保管权1

第一节 辛亥革命时以关税为担保尚未清还的外债赔款。抵付与不抵付外债赔款的关税1

第二节 海关税款一向在清政府委派的海关监督保管中6

第三节 辛亥革命爆发,总税务司乘机通令各关把税款移存汇丰银行总税务司账户9

第四节 清政府关于“全国各关税项暂由总税务司统辖”的决定16

第五节 总税务司把中国税款的保管转移公使团和《税款归还债赔各款办法》的出笼21

第六节 税款保管权的丧失对中国财政经济的影响24

第二章 民国前期海关的行政组织和人事管理28

第一节 海关行政组织的扩大28

第二节 海关人员的“职位分类”和安格联关于工程局人员的设置33

第三节 海关人员的等级37

第四节 征税部门的分工40

第五节 统一货物估价和验估课的设置42

第六节 关于帮办任用问题44

第七节 鼓励关员久任的制度——关于酬劳金及强制退职和养老金的规定46

第八节 海关人事管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变49

第三章 海关管理的特种业务59

第一节 贸易统计59

第二节 关产的管理62

第三节 港务管理63

第四节 港口检疫65

第五节 协助商品检验工作66

第一节 大战的爆发和北洋政府宣布中立与参战。海关增加了战时任务68

第四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与中国海关68

第二节 协约国对北洋政府的报偿。1918年修改进口税率仍未达到报偿规定70

第三节 中国参战后海关“国际性”的削弱和安格联坚持洋员的统治71

第四节 大战对中国债赔偿付的影响73

第五节 日本乘大战之机攻占德国租借的胶澳全境,接管胶海关77

第五章 中国关税自主权的步步丧失和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与华盛顿会议争取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曲折斗争。中法金法郎案78

第一节 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的回顾78

第二节 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第一次提出收回关税自主权的强烈要求80

第三节 北洋政府在巴黎和会上外交的惨败和五四运动的爆发84

第四节 中国代表在华盛顿会议继续抗争和《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的签订86

第五节 1922年的修订税则91

第六节 胶海关的收回92

第七节 庚子赔款金法郎案的发生和北洋政府的屈辱解决94

第一节 广州护法军政府的建立及其摊拨关余的斗争99

第六章 广州军政府的建立及其与公使团、总税务司关于摊拨关余问题的长期斗争。总税务司把全部关余移充内债基金和双方矛盾的激化99

第二节 反对举借外债的浪潮和内债的发行。总税务司兼理内债基金103

第三节 安格联垄断北洋政府财政权力110

第四节 国共合作和苏联的声援,促进广州政府摊拨关余斗争的高涨113

第七章 20世纪20年代反帝运动步步推向高潮和关税特别会议的召开及其瓦解122

第一节 反帝运动的民族风暴步步高涨和1925年壮烈的反帝高潮122

第二节 北洋政府召开关税特别会议。在反帝高潮形势下会议通过了中国关税自主议决案125

第三节 关税特别会议的瓦解和北洋政府的对策135

第四节 反对关税特别会议、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浪潮激荡全国139

第八章 中国出现了划时代的大变局和广州国民政府迈向关税自主的第一步。总税务司安格联的免职147

第一节 北伐战争的革命风暴改变了中国的政治形势和英国侵华政策的转变147

第二节 反对海关的浪潮152

第三节 广东国民政府迈向关税自主的第一步——二·五附加税的开征153

第四节 总税务司安格联在二.五附加税问题上的顽抗和投机160

第五节 安格联违抗北洋政府电促回京命令及其免职164

第六节 安格联免职余波168

第九章 南北政府对峙中的总税务司问题172

第一节 北洋政府任命易纨士为代理总税务司和英国公使馆的阻挠172

第二节 易纨士的南下活动和国民政府的正式任命及其免职174

第三节 梅乐和对国民政府的支持及其任命为总税务司177

第四节 易纨士就任伪满洲国顾问职务和中国的宣言179

第十章 国民政府宣告“统一告成”。各国承认中国关税自主权和《国定进口税则》的实行180

第一节 北伐军向北京挺进和北洋政府的覆灭。各国承认中国的关税自主权180

第二节 1929年2月1日《国定进口税则》的公布实施186

第十一章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对海关的改革和1929年的海关改制190

第一节 关务行政的庞杂紊乱和关务署的统一领导及其对海关的改革190

第二节 财政部长宋子文对海关的不彻底改革194

第三节 1929年在全国海关华员联合会推动下,关务署进行海关改制196

第四节 海关改制的基本内容201

第五节 海关改制的评价203

第六节 梅乐和的《海关历任总税务司政策之沿革及将来行政?方针》207

第十二章 1929年陆路边关减税办法的废行。1930年进口税征金的实行。历次修改国定进口税则及其剖析211

第一节 1929年陆路边关减税办法的废行211

第二节 关税自主和银价暴跌推动国民政府实行进口税征金212

第三节 1930年2月国民政府公布进口税征金的命令及其实施214

第四节 财政部、司法院、总税务司就进口税征金问题发表声明和外商的反应216

第十三章 国民政府厉行关税行政的改革和海关统辖主要关税行政219

第一节 国民政府厉行关税行政的改革和海关统辖主要的关税行政219

第二节 中国海关历史的重演226

第三节 中山港无税口岸的筹建及其失败227

第一节 海关经办航政和外人垄断引水权与航政根本方针问题的提出232

第十四章 海关经办的航政和航政根本方针问题232

第二节 国防计划委员会筹备收回引水权和日本的阻挠237

第十五章 部分海关管辖权的收回248

第一节 海关税款保管权的逐步收回248

第二节 财政部宣布《会讯章程》无效和违法处分管辖权的收回250

第三节 人民国家主权观念的提高和卫生部收回海关检疫权253

第四节 交通部继起收回部分海关航政权,力争收回长江标识管辖权受阻256

第十六章 国民党内部的矛盾斗争与海关的分裂。总税务司梅乐和维护海关“完整性”的活动259

第一节 国民党内部军事集团的矛盾斗争和阎锡山劫持津海关。梅乐和维护海关“完整性”的呈文259

第二节 两广另立国民政府和海关再次面临分裂危机262

第三节 福建成立人民革命政府,海关第三次面临分裂危机265

第十七章 海关行政组织的发展269

第一节 总税务司署奉命南迁及其组织的完备269

第二节 海关监督权力进一步削弱及其任命的变化276

第三节 通商口岸及通商贸易地方不断增加和海关的增设278

第四节 各口海关组织的发展283

第十八章 海关人事管理制度的严密288

第一节 典职科和海关职员的重新调整及其等级288

第二节 海关人事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291

第三节 培养税务华员的税务专门学校302

第四节 税专扩办外勤班和内勤班307

第五节 关务署设置视察员及行政考察员制度308

第十九章 日本大举入侵东北和东北海关的沦丧。“华北特殊化”和规模空前的武装走私狂潮315

第一节 “九一八”事变和“满洲国”的成立。国民政府对东北海关的处置315

第二节 日本假借伪满洲国名义劫夺东北海关319

第三节 国民政府财政部关于东北及大连海关问题的声明326

第四节 总税务司梅乐和制定中日开战时中国海关“中立”的原则330

第五节 1935年5月日本侵略势力伸向华北和“华北特殊化”331

第六节 日本在华北、华东、东南掀起规模空前的走私狂潮334

第二十章 海关缉私问题342

第一节 外籍税务司制度建立后海关缉私工作的回顾342

第二节 20世纪30年代的走私狂潮和海关缉私制度的建立344

第三节 海上缉私舰艇的设置和海上缉私力量的加强347

第四节 关警的组织加强了陆路边境的缉私工作349

第五节 加强民船管理350

第六节 1936年严密铁路运输的稽查352

第七节 随着华北走私狂潮的泛滥,财政部实行严厉的缉私办法354

第八节 海关管理经过边境铁路公路运输货物办法356

第九节 国民政府加强内地缉私工作358

第十节 海关对于私货的处理及充公罚款的配解360

第二十一章 海关的财政。国民政府利用总税务司的关税担保发行庞大的内债362

第一节 海关的会计制度362

第二节 海关税款的分合368

第三节 近代中国货币的庞杂和海关记账单位的更改369

第四节 国民政府利用总税务司的关税担保发行大量内债371

第二十二章 中国近代的海关税则和国定税则的修改摆脱不了列强的掣肘377

第一节 30年代的海关税则377

第二节 历次国定进口税则的修订摆脱不了列强的掣肘379

第二十三章 《海关法规汇编》的刊布383

第一节 《海关法规汇编》的编纂和出版及其涵盖内容383

第二节 关于船只进口报关、卸货、进口货物报关等手续及进口税缴纳问题的规定385

第三节 关于保税货物问题的规定390

第四节 关于出口税和出口货物报关手续问题的规定392

第五节 关于复出口、转口、转船及退关货物、退税办法的规定394

第六节 转口税及转口贸易396

第七节 关于内港行轮规则及航海民船管制的规定397

第八节 海关代征的码头、浚河、统税等项捐税的规定399

第九节 驻华外国使领人员用品免税办法的规定400

第十节 关于船只结关手续的规定402

第十一节 关于纳税手续的规定405

第十二节 关于违禁品及禁止或限制运输品规定概略406

第二十四章 抗日战争爆发,总税务司奉命厉行战时措施。总税务司署留驻上海公共租界408

第一节 抗日战争爆发和总税务司奉命厉行战时措施408

第二节 国民政府迁驻重庆和总税务司署留驻上海公共租界410

第三节 税务督察专员的设置411

第一节 日本侵夺沦陷区海关税款保管权的先行步骤——侵夺津海关和秦皇岛海关税款保管权和总税务司的妥协活动413

第二十五章 日本侵夺沦陷区海关税款保管权和英日关于中国海关问题的非法协定。日伪接管江海关413

第二节 英日非法签订《关于中国海关问题的协定》421

第三节 国民政府对《协定》的声明。伪政权接管江海关和江海关华员的抗日护关运动431

第二十六章 适应战时的缉私措施437

第一节 适应战时环境,实行统一缉私办法437

第二节 组织缉私署439

第三节 加强国内贸易民船的管理441

第二十七章 太平洋战争爆发和总税务司署的分裂。美员李度出任总税务司和华员丁贵堂擢升副总税务司及其开拓新疆海关。重庆区税务员改善待遇运动442

第一节 太平洋战争爆发,日伪接管上海总税务司署。国民政府任命周骊代行总税务司职务,在重庆另立总税务司署442

第二节 英美在华势力的消长和美籍李度取代英人为总税务司。华员丁贵堂擢升为副总税务司及其开拓新疆海关444

第三节 重庆区税务员改善待遇运动445

第二十八章 适应战时需要海关关税制度的变革和海关任务的转变。外债赔款的停付和海关《公库法》的施行。各国声明放弃庚子赔款448

第一节 海关进出口税则的修订448

第二节 转口税的整理449

第三节 转口税的裁撤和战时消费税的开征450

第四节 海关任务的转变452

第五节 外债赔款的停付,改行摊存办法453

第六节 海关《公库法》的施行和海关税款保管权的最后收回455

第七节 外债赔款担保问题的变化和各国声明放弃庚子赔款458

第二十九章 解放区海关的建立和发展461

第一节 革命根据地的赤白贸易和雏形海关机构的建立461

第二节 中央苏区的关税处463

第三节 解放区政府相继发布出入境货物稽征条例464

第四节 华东财办工商部发布《关于调整海关机构的指示》466

第三十章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管敌伪海关和海关重心的转移。外籍税务司海关制度的衰落及其最后消失468

第一节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管敌伪海关和海关重心的转移468

第二节 抗战爆发以来进出口税则的修改和出口税的废止469

第三节 华南的军人走私和宪兵配属海关缉私470

第四节 1948年中港、中澳《关务协定》的签订472

第五节 关员生活待遇急剧下降和舞弊现象的发展474

第六节 总税务司署伦敦办事处的裁撤475

第七节 在全国解放形势下外籍税务司制度的最后消失476

附录一 民国元年至二十三年海常各关税收总数收支表479

附录二 1912—1948年海关职员人数统计表511

附录三521

一 税款归还债赔各款办法八条(亦称“管理税收联合委员会办法”)521

二 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522

三 财政总长周自齐为筹拟拨付整理内债暨九六债券基金呈大总统文525

四 训令各海关监督,为关于东三省海关移设关内征税详细办法,已奉院令核准,仰遵照,并由署令总税务司文526

530

1.关务署训令总税务司,发关制审查会议决案,仰遵照执行文530

3.总税务司致关务署函535

2.财政部关务署令第三○九号令总税务司梅乐和535

4.指令总税务司准将改善关制审查委员会议决案第九项536

甲乙两条如拟修改文536

5.总税务司通令第三八九九号536

6.关务署复函538

六 《出口税则暂行章程》539

540

1.指令总税务司,为《会讯章程》现已无效,仰即知照文540

2.财政部咨外交部,为抄附海关充公处罚办法咨复查照文542

八 呈行政院为自二十年四月一日起,取消海关退税存票办法,除训令遵办外,仰鉴核备案544

九 指令总税务司,令准扬由、风阳两关监督名称改为税务司文544

十 指令总税务司,为令准裁撤思茅关监督一职文546

十一 海关接管五内外常关改设海关分卡酌定去留清单548

十二 梅乐和:海关历任总税务司政策之沿革及将来行政之方针551

附录四 主要征引书目560

附录五565

一 《历史研究》鼓舞了我的中国海关史的研究565

二 1995年5月4日在香港中文大学主办的中国海关史第三次国际学术研讨会欢迎宴会上的讲话569

三 《中国海关史论文集》序572

四 《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出版缘起573

五 《赫德与中国海关》译序575

六 《李泰国与中英关系》译序582

七 《中国近代海关与中国财政》序言584

八 《中国近代海关名词及常用语英汉对照》编辑说明586

九 《厦门海关历史档案选编》序588

后记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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