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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1

大事记9

第二节 沿革65

第一节 位置65

第一编 行政区域65

第一章 建置沿革65

第一节 境域67

第二章 境域区划67

第二节 区划68

第二节 乡镇70

第一节 市(县)城70

第三章 城镇村庄70

第三节 村庄75

第一节 地质91

第一章 地质地貌91

第二编 自然地理91

第二章 山脉92

第二节 地貌92

第三章 河流94

第二节 淄河95

第一节 汶河95

第三节 泉水96

第一节 光照97

第四章 气候97

第二节 气温100

第四节 降水101

第三节 地温101

第七节 霜期102

第六节 湿度102

第五节 季风102

第一节 土壤类型和分布103

第五章 土壤植被103

第八节 冻土103

第三节 植被106

第二节 土壤阻碍因素106

第二节 水资源108

第一节 土地资源108

第六章 自然资源108

第三节 矿藏资源109

第四节 生物资源110

第五节 景观资源111

第一节 旱灾112

第七章 自然灾害112

第二节 水灾113

第三节 风灾115

第四节 雹灾116

第五节 虫灾、鼠害及其他病害117

第六节 霜冻及异常气候119

第一章 人口规模123

第三编 人口123

第一节 民族构成126

第二章 人口构成126

第二节 文化构成127

第三节 年龄构成129

第四节 职业构成138

第一节 自然变动141

第三章 人口变动141

第二节 机械变动142

第一节 管理机构143

第四章 计划生育143

第二节 政策措施144

第三节 婚姻与生育状况146

第五章 姓氏147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莱芜地方组织151

第四编 政党151

第一节 组织建设153

第二节 思想建设163

第三节 纪律检查166

第四节 统一战线167

第五节 历次(届)代表大会171

第二节 主要活动175

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党员175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莱芜地方组织175

第三节 工会181

第二节 职工救国会181

第五编 团体181

第一章 工人团体181

第一节 同业工会181

第一节 农民协会186

第二章 农民团体186

第二节 农救会187

第一节 共产主义青年团莱芜地方组织188

第三章 青年团体188

第三节 贫下中农协会188

第二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莱芜地方组织191

第二节 妇女联合会192

第一节 妇女抗日救国会192

第四章 妇女团体192

第三节 重要活动193

第一节 童子军194

第五章 儿童团体194

第三节 少先队195

第二节 儿童团195

第二节 工商业联合会196

第一节 商会196

第六章 工商团体196

第二节 自然科学专门学会197

第一节 综合机构197

第三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197

第七章 科学技术协会197

第三节 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199

第二节 青年救国团体199

第三节 重要活动199

第八章 其他团体199

第一节 动员民众抗敌委员会199

第六节 红十字会200

第五节 中苏友好协会200

第四节 各界建设联合会200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205

第一章 权力机关205

第六编 政权205

第二节 县(市)人民代表大会206

第三节 县(市)人大常委会211

第一节 县公署213

第二章 行政机关213

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214

第三节 县(市)人民政府216

第二节 参议会223

第一节 议参事会223

第三章 议政机关223

第三节 政协委员会224

第一节 机构229

第一章 公安229

第七编 司法229

第二节 户政230

第三节 消防231

第四节 镇压反革命232

第五节 治安管理235

第七节 看守所237

第六节 公安武装237

第二节 刑事检察238

第一节 机构238

第二章 检察238

第四节 法纪检察241

第三节 经济检察241

第五节 监所检察242

第八节 打击经济犯罪243

第七节 林业检察243

第六节 控申检察243

第一节 机构244

第三章 审判244

第二节 刑事审判245

第三节 民事审判246

第四节 经济审判248

第三节 律师249

第二节 民事调解249

第四章 司法行政249

第一节 机构249

第五节 法制宣传250

第四节 公证250

第三节 人民政府民政机构255

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民政机构255

第八编 民政255

第一章 机构255

第一节 清末户房255

第五节 信访机构256

第六节 安置机构256

第四节 选举机构256

第二节 民选257

第一节 推选257

第七节 救灾救济机构257

第二章 基层政权选举257

第三章 优抚258

第三节 普选258

第一节 优待259

第二节 抚恤260

第四节 扶优264

第三节 补助264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265

第四章 安置265

第五节 烈士褒扬265

第二节 病残军人安置266

第四节 灾民安置267

第三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267

第一节 救济268

第五章 救济救灾268

第二节 救灾269

第一节 敬老院271

第六章 社会福利271

第五节 其他福利设施272

第四节 社会福利工厂272

第二节 五保户272

第三节 盲聋哑学校272

第一节 县(市)委(政府)信访273

第七章 信访273

第三节 民政信访274

第二节 政法信访274

第二节 登记数量275

第一节 登记方式275

第八章 婚姻登记275

第二节 地方备战机构279

第一节 军事行政机构279

第九编 军事279

第一章 机构279

第一节 民国县政府地方武装280

第二章 地方武装280

第二节 人民地方部队281

第三节 民兵282

第四节 其他武装285

第二节 北洋政府军286

第一节 清军286

第三章 驻军286

第四节 人民军队287

第三节 国民党政府军287

第二节 民国前期兵事289

第一节 清末兵事289

第四章 兵事289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兵事290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兵事295

第一节 战役经过296

第五章 莱芜战役296

第二节 人民备战支前301

第六章 罪行录304

第二节 军阀罪行305

第一节 土匪罪行305

第四节 日伪军罪行306

第三节 国民党反动派罪行306

第二节 支前307

第一节 参军307

第七章 军政、军民关系307

第三节 拥军优属308

第四节 拥政爱民309

第八章 地方备战310

第三节 防空措施311

第二节 训练设施311

第一节 备战设施311

第一节 募兵 抽丁 抓丁312

第九章 兵役312

第三节 义务兵和预备役313

第二节 志愿兵313

第二章 劳动就业与职工317

第二节 人事管理机构317

第十编 劳动人事317

第一章 机构317

第一节 劳动管理机构317

第一节 就业方式319

第二节 用工制度321

第三节 职工状况324

第一节 清末官员327

第三章 职官327

第四节 职工管理327

第一节 干部状况328

第四章 干部328

第二节 民国公职人员328

第二节 干部管理336

第一节 工资341

第五章 工资福利341

第二节 奖金346

第四节 福利348

第三节 津贴348

第四节 离、退休(职)待遇350

第三节 伤残待遇350

第六章 劳动保险350

第一节 疾病医疗待遇350

第二节 生育待遇350

第七章 劳动保护352

第五节 死亡处理352

第二节 女工劳动保护353

第一节 事故预防353

第三节 职业病防护354

第一节 土地改革357

第一章 经济制度变革357

第十一编 经济综述与管理357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362

第三节 经济体制改革368

第一节 国民经济几项主要指标370

第二章 国民经济概况370

第二节 国民经济几个主要比例373

第三节 人民生活383

第一节 国民经济计划管理387

第三章 国民经济管理387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389

第二节 国民经济统计389

第四节 物价管理396

第五节 国民经济审计监督412

第六节 经济技术协作413

第一节 行政机构417

第一章 机构417

第十二编 农业417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418

第一节 农田面积419

第二章 农田419

第二节 农田建设420

第二节 区划布局421

第一节 资源调查421

第三章 农业区划421

第一节 作物结构与分布422

第四章 作物422

第二节 作物产量424

第一节 种子引进与推广428

第五章 种子428

第二节 种子繁育430

第一节 动力机具431

第六章 农机具431

第二节 被动机具432

第二节 肥料来源434

第一节 肥料种类434

第七章 肥料434

第一节 作物熟制435

第八章 耕作制度435

第三节 施肥方法435

第二节 间作套种436

第三节 轮作换茬437

第一节 病虫测报438

第九章 作物保护438

第四节 土壤耕作438

第三节 其他灾害防治439

第二节 病虫害防治439

第四节 植物检疫440

第一节 作物播种441

第十章 种植管理441

第三节 田间管理442

第二节 作物密度442

第一节 生产经营443

第十一章 良种场443

第二节 良种繁殖与示范444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448

第一节 行政机构448

第十三编 林业448

第一章 机构448

第二节 有林面积449

第一节 宜林面积449

第二章 林地449

第一节 防护林450

第三章 林种450

第三节 林木覆盖率450

第三节 经济林451

第二节 用材林451

第四节 其他452

第一节 育苗455

第四章 造林455

第二节 国营林场456

第三节 集体林场458

第四节 四旁绿化459

第二节 病虫害防治460

第一节 林木管理460

第五章 护林460

第四节 防火防盗461

第三节 林木检疫461

第一节 干果462

第六章 果品462

第二节 水果465

第一节 行政机构470

第一章 机构470

第十四编 水利470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471

第一节 水库472

第二章 防洪蓄水472

第二节 塘坝479

第一节 引水481

第三章 灌溉481

第三节 扬水站483

第二节 井灌483

第四节 喷灌484

第五节 灌溉机具486

第一节 排水487

第四章 治涝487

第二节 治河488

第一节 水土流失状况489

第五章 水土保持489

第二节 供水措施490

第一节 缺水状况490

第二节 水土保持措施490

第六章 山区吃水490

第七章 重大事故493

第一节 行政机构497

第一章 机构497

第十五编 饲养业497

第一节 家畜498

第二章 家畜家禽饲养498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498

第二节 家禽500

第一节 蚕501

第三章 小动物饲养501

第三节 其他503

第二节 兔503

第一节 水面504

第四章 水产养殖504

第二节 养鱼505

第三节 其他养殖506

第二节 精饲料507

第一节 饲草507

第五章 饲草饲料507

第四节 配合饲料508

第三节 工业副产品饲料508

第二节 防治措施509

第一节 疫病种类509

第六章 疫病防治509

第一节 地质勘探管理机构513

第二节 煤炭开采管理机构513

第十六编 地质勘探与采掘工业513

第一章 机构513

第四节 自来水与其他开采业管理机构514

第三节 铁矿石开采管理机构514

第一节 煤田勘探515

第二章 地质勘探515

第三节 水文地质勘探516

第二节 铁矿矿床勘探516

第一节 煤田517

第三章 煤炭开采517

第二节 煤炭开发519

第三节 煤质管理与煤炭流向526

第四节 安全生产与职工福利527

第一节 矿床529

第四章 铁矿石开采529

第二节 开采530

第三节 蛭石开采535

第二节 石英石开采535

第三节 矿石洗选535

第五章 建筑材料与其他矿开采535

第一节 石灰石开采535

第一节 水资源536

第六章 自来水开采536

第四节 花岗石开采536

第五节 河沙与其他矿开采536

第二节 开采537

第一节 省属企业542

第一章 企业542

第十七编 金属冶炼与压延工业542

第三节 县(市)属企业543

第二节 地(市)属企业543

第一节 炼铁设备544

第二章 炼铁544

第二节 烧结与球团生产545

第三节 生铁生产547

第一节 电炉炼钢549

第三章 炼钢549

第四章 金属压延加工551

第二节 转炉炼钢551

第一节 轧钢552

第二节 锻钢556

第三节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557

第一节 行政机构561

第一章 机构561

第十八编 制造工业561

第二节 企业机构562

第二节 食用植物油加工565

第一节 粮食加工565

第二章 食品制造业565

第三节 糕点糖果制造566

第五节 调味品制造567

第四节 屠宰与肉类加工567

第一节 酿酒568

第三章 饮料制造业568

第一节 缫丝569

第四章 纺织业569

第二节 其他饮料制造569

第二节 棉织571

第一节 服装572

第五章 服装与制鞋业572

第三节 化纤572

第四节 针织品572

第六章 家具制造业573

第二节 制鞋573

第一节 造纸574

第七章 造纸、印刷与工艺美术品制造业574

第三节 工艺美术品575

第二节 印刷575

第一节 发电576

第八章 电力生产与供应业576

第二节 供电577

第二节 蜂窝煤580

第一节 炼焦580

第九章 炼焦与煤制品业580

第二节 化肥581

第一节 硫酸581

第十章 化学工业581

第三节 电池582

第二节 塑料制品583

第一节 轮胎翻新与修理583

第十一章 橡胶与塑料制造业583

第三节 砖瓦584

第二节 水泥制品584

第十二章 建筑材料制造业584

第一节 水泥584

第一节 工业专用设备制造586

第十三章 机械制造业586

第二节 金属加工机械与锻压毛坯制造587

第三节 农业机械制造588

第一节 汽车制造591

第十四章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与修理业591

第四节 通用设备与零部件制造591

第三节 机车修理592

第二节 汽车修理592

第二节 交换设备制造593

第一节 电子设备制造593

第十五章 电子与通讯设备制造业593

第一节 交通管理机构597

第一章 机构597

第十九编 交通运输业597

第二节 运输管理机构598

第二节 公路599

第一节 官道599

第二章 道路599

第四节 桥涵隧道604

第三节 铁路604

第一节 运输工具609

第三章 运输609

第二节 运输业务612

第一节 公路交通监理616

第四章 交通安全616

第二节 铁路安全管理617

第一章 机构621

第二十编 邮电业621

第一节 邮政网路623

第二章 邮政623

第二节 投递方式624

第三节 邮政业务627

第一节 报路与设备628

第三章 电报628

第二节 电报投递629

第一节 长途电话630

第四章 电话630

第二节 市内电话631

第三节 农村电话633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637

第一节 行政机构637

第二十一编 城乡建设与房地产管理637

第一章 机构637

第一节 建筑队伍638

第二章 建筑业638

第三节 建筑设计640

第二节 建筑设备640

第四节 工程质量管理641

第六节 设备安装642

第五节 抗震加固642

第一节 道路街巷643

第三章 城区建设643

第二节 公共建筑645

第三节 民房建筑648

第四节 供水649

第六节 交通650

第五节 供电650

第八节 绿化美化651

第七节 环境卫生651

第一节 村镇建设规划652

第四章 村镇建设652

第二节 乡镇驻地建设653

第三节 农村住房建设662

第二节 拆迁安置补偿668

第一节 房屋管理668

第五章 房地产管理668

第三节 土地管理与征用670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673

第一章 机构673

第二十二编 商业服务业673

第二节 企业经营机构675

第二章 社会商品零售业680

第一节 粮油零售682

第二节 副食品零售685

第五节 日用杂品零售687

第四节 百货零售687

第三节 纺织品零售687

第七节 五金、交电、化工零售688

第六节 煤炭、石油零售688

第十一节 农机、化肥、农药零售689

第十节 机电零售689

第八节 木材零售689

第九节 钢材零售689

第十四节 建材零售690

第十三节 图书零售690

第十二节 医药零售690

第一节 饮食业695

第三章 饮食服务业695

第二节 服务业696

第一节 粮油收购697

第四章 农副产品收购业697

第三节 蔬菜、果品收购700

第二节 畜、禽、蛋收购700

第五节 中药材收购701

第四节 棉、麻收购701

第七节 废旧物资收购702

第六节 毛皮收购702

第二节 集市贸易704

第一节 集市分布与日期704

第五章 集市贸易704

第三节 物资交流会705

第六章 对外贸易706

第一节 粮油仓储调运708

第七章 仓储调运708

第三节 物资仓储调运712

第二节 商业仓储调运712

第四节 其他农副产品仓储调运714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718

第一节 行政机构718

第二十三编 乡镇企业718

第一章 机构718

第二章 所有制结构719

第三章 行业结构721

第一节 农业企业722

第二节 工业企业723

第三节 交通运输业730

第四节 建筑业731

第五节 商业服务业732

第一节 主管部门管理733

第四章 经营管理733

第二节 企业内部管理734

第二节 税务管理机构737

第一节 财政管理机构737

第二十四编 财政税务737

第一章 机构737

第一节 财政收入738

第二章 财政738

第二节 财政支出739

第一节 田赋741

第三章 农业税741

第二节 给养742

第三节 征实743

第四章 工商税745

第一节 流转税746

第二节 财产税749

第三节 特定行为税750

第一章 机构755

第二十五编 金融保险业755

第一节 金属币759

第二章 货币759

第二节 纸币760

第三节 金银收兑762

第三节 农业信贷764

第二节 利债764

第三章 信贷764

第一节 典当764

第四节 工商信贷766

第五节 基建拨款767

第四章 存款771

第一节 企业存款771

第六节 其他贷款771

第三节 现金管理与工资基金监督772

第二节 农业存款772

第一节 汇兑773

第六章 结算773

第五章 储蓄773

第一节 定期储蓄773

第二节 活期储蓄773

第三节 有奖储蓄773

第二节 财产保险776

第一节 农业保险776

第二节 侨汇776

第七章 保险776

第三节 人身保险777

第二节 国库券779

第一节 公债779

第八章 债券779

第一节 机构783

第一章 教育行政783

第二十六编 教育783

第二节 管理体制784

第三节 教育方针宗旨785

第四节 教育经费787

第五节 校舍设备789

第六节 教职工792

第一节 幼儿园794

第二章 各级各类学校794

第三节 学堂 小学795

第二节 书院 义学 私塾795

第四节 普通中学799

第五节 师范学校803

第六节 农业、职业、技术学校804

第八节 成人学校805

第七节 盲聋哑学校805

第一节 课程设置809

第三章 教学 考试809

第二节 教学改革811

第三节 考试812

第二节 事业机构817

第一节 行政机构817

第二十七编 科学技术817

第一章 机构817

第一节 专业实验队伍818

第二章 科技队伍818

第二节 普及推广队伍819

第一节 科技成果项目820

第三章 科技成果820

第二节 主要科技成果简介823

第一节 科技宣传824

第四章 科技普及824

第二节 科技咨询825

第四节 科技推广826

第三节 科技情报826

第五节 科技开发827

第一节 观测828

第六章 气象828

第五章 地震828

第一节 震史828

第二节 预报828

第三节 气象服务829

第二节 预报829

第二节 标准计量管理830

第一节 度量衡器830

第七章 标准计量830

第三节 计量器具修造832

第二节 环境保护833

第一节 环境监测833

第八章 环境保护833

第九章 沼气835

第二节 事业机构839

第一节 行政机构839

第二十八编 文化艺术839

第一章 机构839

第三节 主要文化设施840

第二节 艺术特点841

第一节 起源与演变841

第二章 莱芜梆子841

第三节 剧团849

第四节 剧目851

第一节 歌谣852

第三章 民间文艺852

第五节 杂技魔术858

第四节 曲艺858

第二节 吹打乐858

第三节 舞蹈858

第二节 作品859

第一节 创作队伍859

第四章 文艺创作859

第二节 放映860

第一节 发行860

第五章 电影860

第一节 展览862

第六章 文化活动862

第二节 会演调演863

第一节 报刊864

第七章 新闻864

第三节 电视865

第二节 广播865

第一节 档案866

第八章 档案图书866

第三节 图书发行867

第二节 藏书867

第二节 中共党史资料869

第一节 地方志869

第四节 图书阅览869

第九章 史志869

第十章 文物870

第四节 文史资料870

第三节 地名870

第一节 古遗址871

第二节 古建筑872

第五节 纪念地873

第四节 造象石刻873

第三节 古墓葬873

第六节 馆藏文物876

第十一章 著述要目877

第一节 机构883

第一章 卫生行政883

第二十九编 卫生医药883

第二节 卫生医药队伍884

第三节 卫生事业经费887

第四节 卫生医药设施888

第二章 预防 保健890

第一节 爱国卫生891

第二节 卫生防疫892

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895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898

第五节 妇幼保健899

第一节 医疗单位900

第三章 医疗900

第二节 医疗制度902

第三节 医术903

第一节 中药907

第四章 医药907

第三节 药政908

第二节 西药908

第二章 群众体育913

第一章 机构913

第三十编 体育913

第二节 娱乐体育914

第一节 保健体育914

第一节 学前体育918

第三章 学校体育918

第四节 业余体校919

第三节 中学体育919

第二节 小学体育919

第一节 运动会920

第四章 体育比赛920

第一节 场地924

第五章 体育设施924

第二节 体育表演924

第二节 器材925

第一节 语音929

第一章 方言929

第三十一编 风俗929

第二节 词汇933

第四节 谚语、俗语、歇后语937

第三节 语法937

第一节 节日习俗942

第二章 习俗942

第二节 礼仪习俗945

第三节 家庭习俗946

第四节 生活习俗947

第五节 婚丧习俗949

第六节 喜庆禁忌习俗952

第七节 迷信习俗953

第八节 时弊陋习954

第九节 传统美德955

第一章 人物传961

第三十二编 人物961

第一节 著名革命烈士简历986

第二章 人物录986

第二节 革命烈士名录994

附录1027

第一章 重要文献辑存1027

莱芜县抗日战争时期工作情况总结(李力修)1027

莱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人民代表活动的暂行意见1043

莱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提案处理的暂行意见1044

莱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部分生产大队自然村命名更名的通知1045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专业户的若干规定1049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1052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的布告1053

中共莱芜党史大事记座谈会纪要(中共莱芜市委党史征集研究委员会)1054

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1060

决议1060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的试行规定1061

莱芜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的试行办法1063

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试行办法1064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几项规定1066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支援乡镇企业的补充规定1067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村干部大力发展村办企业的试行办法1072

莱芜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莱芜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总体方案》的决议1073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总体方案(草案)1074

第二章 历届县志序言选1077

嘉靖莱芜县志序(陈甘雨)1077

重修莱芜县志序(吴来朝)1078

莱芜县志序(张梅亭)1078

续修莱芜县志序(亓因培)1079

第三章 本次修志文件1080

莱芜县人民政府关于征集县志资料的通告1080

泰安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莱芜市志》定稿出版的批复1081

《莱芜市志》行文规定(莱芜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081

第四章 本次修志始末1084

编后1087

编后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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