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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1

关于对我省中级以上科技人员报销书报费的通知(84)吉科干字第4号1

关于对我省科技人员报销书报费的补充通知 (84)吉科干字第12号2

关于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和企业管理费开支的通知 (84)吉财文字第156号5

关于修定几项费用开支规定的通知 (84)吉财文字第286号9

关于职工利用节假日回家往返车费如何报销问题的复函 (85)财商字第20号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节减行政经费的通知的通知 吉政发(1985)59号12

转发财政部《关于职工搬迁家属路费报销问题的函》的通知 (85)吉财文字第106号16

关于检察院、法院、农行税务招干初选人员在业务培训期间生活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劳人干字(1985)4号17

转发武汉市审计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对几个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具体处理意见”的通知 (85)财纪字第9号18

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负伤疗养和职工因病疗养待遇的通知 吉劳人函字(1985)104号22

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吉劳人险字(1985)3号23

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防止借节日之机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的通知》的通知 (85)吉财文字第343号25

关于转发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奖金、津贴、补贴和保险福利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吉劳人险字〔1985〕6号28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发布《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85)吉财文字第527号32

关于参加“讲师团”的干部在基层工作期间伙食补助问题的通知(85)财文字第623号36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统一修订《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85)吉财文字第516号38

关于从一九八六年一月起增发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的通知 劳人薪(1985)71号48

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增收节支奖金发放标准和审批手续的通知 (85)吉财文字第566号49

关于颁发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85)财税字第296号51

关于征收事业单位奖金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85)财税字第365号55

关于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函复 劳人险(1985)14号59

关于加发九类地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抚恤费的复函 吉劳人险字(1985)8号60

行政财务类61

关于给离休干部订阅报刊的通知吉老发〔1985〕4号61

关于离休干部订阅报刊问题的补充通知 吉老发(1985)12号62

关于转发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审计事业费开支范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84)吉审(办)字第5号63

关于转发公安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干警实行岗位津贴的通知》的通知 吉公予发〔1984〕200号67

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增加一部分起义投诚人员、民族上层人士、宗教职业者、特赦人员生活补贴费通知》的通知 吉统发〔1985〕48号69

教育事业费类71

转发《关于现役军人考取地方院校研究生转业后在学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吉高教计发〔1984〕2号71

关于印发《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经费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84)吉财行字1号73

关于中小学免收学杂费的答复 吉教函(84)12号76

转发《关于复员军人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后在学期间待遇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吉高教计发(1984)12号77

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和专科班的通知 (84)教计字051号79

关于被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 (84)教计字041号82

关于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一九八四年全省统一招生考试的规定 (84)吉高教工农发08号83

关于修改《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调遣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84)教学字010号92

关于中小学校校办企业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问题的通知 (84)财综字第42号93

转发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颁发〈高等学校举办干部专修科、中等专业学校举办干部、职工中专班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吉高教计发(1984)35号94

转发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颁发〈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吉高教计发〔1984〕40号101

转发《关于修订高等学校短期进修学员收费标准的通知》 吉高教计发〔1984〕43号109

关于各级各类(含全日制和业余的)学校免征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有关征税问题的通知 (84)财税字第224号111

关于中央部门部属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和夜大学实行收费的通知 (85)教计字030号112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费列报问题的通知 (85)财文字第159号114

转发关于增加高等学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费的通知》的通知 (85)吉财文字第199号115

关于在技工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制度的联合通知 劳人培〔1985〕26号118

关于省属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和夜大学实行收费的通知 吉教委计发(85)41号120

关于请停止征收集资办学经费的函 (85)财文字第585号122

关于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的暂行规定 (85)教研字023号124

关于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等问题的规定 (85)教计字180号128

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订阅报纸的通知 (85)教改字020号132

卫生事业费类133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84)卫计字第85号133

转发《关于印发避孕药具经费包干、计价调拨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吉计生委字(85)3号136

转发“关于调整医药经营部门避孕药具管理费标准(比例)的通知”的通知 吉药联计字(85)第31号141

关于转发“关于试行预防接种收取劳务费的通知”的通知 吉卫财发(85)7号144

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制售假药劣药案件经济处罚的通知” 吉卫药发(85)29号147

关于改进避孕药具经费包干办法的通知〔1985〕国计生委(综)字第246号149

文化、体育事业费类153

转发文化部、财政部“颁发《剧场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吉文财发(1984)165号153

关于加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以文补文活动经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文群(1985)66号164

关于修改全国性业余运动会运动员伙食标准的通知 (84)体计财字215号167

关于对部分转业到体委系统以外工作的低工资运动员给予一次性补助的通知 (84)体干字777号168

关于颁发《关于聘请裁判员酬金的规定》的通知 (85)体计计字279号171

关于下发优秀运动员、专职教练员和其他人员伙食标准规定的通知 (85)体计计字464号174

科学、广播事业费类187

关于下发《吉林省科协系统及所属学会科技咨询服务收费与分配的实施细则》的通知(84)吉科协咨字第2号187

转发〔关于印发《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广厅字〔1984〕19号191

关于转发广播电视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实行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的通知》的通知 吉广厅字〔1984〕18号194

民政财务类203

关于转发《关于颁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事业编制人员因公负伤致残评残抚恤问题的若于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吉工商人联字(84)第8号203

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革命残废人员伤口复发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补助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吉民发〔1984〕10号210

关于调整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人员生活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吉民发〔1984〕15号212

关于专款安排盲聋哑残人员就业的福利生产单位自筹生产性建设投资免征建筑税的通知 (84)财税字第213号216

关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84)财税字第306号217

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革命烈士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吉民发〔1984〕55号218

转发民政部、总参、总政、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安置特等、一等革命残废军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吉民发(1985)13号221

关于调整抚恤和救济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1985〕计16号223

关于转发《关于发给聋哑人手语教师和翻译干部15%特教津贴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吉民发〔1985〕30号225

关于由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生活费供养的优抚、救济对象给予生活补贴的通知 民(1985)民计40号发227

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对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发给定期抚恤金的通知》和我们贯彻执行意见 吉民发〔1985〕54号229

关于严格掌握对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减免税问题的通知 (85)财税字第235号233

关于对城镇定期定量社会救济对象给予生活补贴的通知 吉民发〔1985〕99号235

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革命烈士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吉民发〔1985〕100号237

关于殡葬职工经营承包分成收入免征奖金税的通知 民〔1985〕民66号239

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由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生活费供养的优抚、救济对象给予卫生补贴的通知》的通知 吉民发〔1985〕105号240

外事费类243

关于临时出国人员享受艰苦地区补贴的通知(84)财外字第522号24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国专家局关于调整外国文教专家工资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1984〕60号245

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修订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84)吉财文联字第446号251

关于省直各有关厅局机关出国人员经费开支的几项暂行规定 吉外字〔1984〕51号265

转发财政部《关于出国实习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吉财文字第384号266

关于颁发“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出国服装费的规定”的通知 (84)部财字第99号270

关于印发“援外出国人员服装费的规定”的通知 (84)外经贸财制字第515号273

关于省外事办公室工作人员着装问题的复函 (84)吉财文函字第97号276

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国发〔1984〕185号277

转发《关于临时出国人员国外伙食费实行包干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85)吉财文联字第38号281

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85)吉财文联字第226号284

关于调整对自费外国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85)教外来字088号287

转发《关于停止执行临时出国人员国外伙食费包干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85)吉财文联字第145号292

关于放开部分副食品购销价格后增加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85)教外来字348号295

关于部分副食品调价后调整我省外国文教专家工资的通知 吉外字〔1985〕55号297

关于控制出国人员费用的补充通知 (85)汇管计字第384号298

转发《关于调整接待外国专家几项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 吉外字〔1985〕64号299

关于发给已获准出国定居的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85)侨政会字第017号302

关于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接受外国研究学者入中国高等院校进行科学研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85)教外来字486号303

关于调整为外国人举办短期学习班学费宿费标准的通知 (85)教外来字537号307

转发财政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外交部“关于颁发《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85)吉财文联字第349号309

转发财政部“关于出国实习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85)吉财文字第457号316

关于转发财政部“颁发《关于对临时出国人员的出国经费和用汇计划加强财政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85)吉财文字第470号318

其他类325

关于文教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补充规定的通知(84)吉财文字第359号325

国务院关于对期刊出版实行自负盈亏的通知 国发〔1684〕187号327

关于南方新闻纸提价后对中央级文教企业报刊补贴办法的通知 (85)财文字第149号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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