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三年之建设》求取 ⇩

国务1

国民政府会议之举行1

一、重要法规之公布1

二、重要命令之公布6

公务人员之任免8

政务官之惩戒9

外使之接见与外宾之接待10

印信勋章奖章之颁发11

行政11

一、任免案之议决13

二、革新案之议决14

各部会政务之指导29

一、各部会工作报告之审查29

二、各部会行政计之审查30

地方政务之指导30

一、各省政府行政报告之审查30

二、各市政府行政报告之审查31

诉愿之处理32

四、各市政府行政计之审查32

三、各省政府行政计划之审查32

内政35

民政35

地方制度之厘定35

一、实验县之设立35

二、行政督察专?制度之实施35

三、省政府合署办公方案之实施36

四、西康建省委员会之设立36

六、撕疆省哈密行政区之设置37

五、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之设立37

?治之整饬38

一、各省现任县长之任免38

二、补充县任用资格标准实施办法之拟订39

三、法定合格县长登39

四、各省县长检定之举办39

五、县行政人员之训练40

六、地方官吏之巡视40

五、县治之改隶41

三、少县治所之还移41

四、县名之更改41

一、县治之增设41

行政区划之整理41

二、设治局之增设41

六、县治之恢复42

七、省市县界域之整理42

地方自治之促进42

自治进行程序之决定43

各省市参议会之设立44

地方仓储之检查44

二、警官高等学校之迁京与整理46

首都警察勤务制度之改进46

公安制度之改进—都市交通警察专员会议之举行46

警务人员之训练46

一、首都现任警官训练班之创46

警政46

首都警察厅人民问事处之创设47

出版品之登记48

一、新闻纸类之登记48

二、新闻纸类之注销49

电影之检查50

外人入境护照之查验51

二、全国大三角测量队之组织52

一、各省市地政机关之厘整52

地政52

地政机关之规进与设置52

三、华北水利工欵保管委员会之筹设53

四、土地委员会之合组53

土地之整理及徽用54

一、土地之测量54

二、土地之登记及注册59

三、土地陈报之办理63

体制之修订64

二、添订颁给勋章办法之会拟64

一、婚丧相见就职各滤之礼订64

礼俗64

五、土地之征收64

四、土地之调查64

三、先师孔于诞辰纪念日之订定65

风化之改良65

一、讣闻格式之取缔65

二、国历之推行65

二、山西大同云冈石佛及陕西延安清凉山石佛之保护66

一、古物采取执照及出国护照之制定66

古迹古物之保存66

德行之褒扬66

三、新生活运动推行办法之商订66

祠庙产业之保护67

一、节孝祠之调查67

二、寺庙财产之监督67

卫生67

卫生行政技术会议之举行67

第九次远东热带医学会议之举行68

龙岩附近鼠疫之防治68

医师药师助产士之登记69

卫生人才之训练70

汤山乡村卫生之办理71

各地卫生设施之指导协助72

中央医院二十三年全年医务之进展73

海港检疫之办理74

西北防疫处理之设立74

振务75

振款之筹集与分配—振欵之收付75

灾区之视察与振济75

一、各省灾情之调查75

二、各省灾区之筹振77

三、甘绥宁青四省灾区之振济78

禁烟79

国际禁烟之合作与宣传79

一、第十八届国际禁烟顾问委员会之参加79

二、防止私贩麻醉药公约草案之审79

地方禁烟之督促79

一、天台县烟民工厂之设立79

二、肃清三害宣传会之举办79

禁烟实施之调查80

一、禁烟罚金之统计80

四、新加坡侨胞办理戒烟医院之补助80

三、播种罂粟之防止80

二、地方法院缉获毒品犯之统计81

三、全国合法入口麻醉药品数量之统计81

四、全国各海关缉获麻醉毒品之统计82

五、各省市戒烟医院数目之统86

戒烟药品之化欲典取缔—戒烟药品之发明88

蒙藏88

行政之改善88

一、蒙藏各行政区地名汉文名称之确定88

二、盟旗印章之改颁90

四、察哈尔审牧及垦务情形之考察91

三、边地之调查与视察91

五、察哈尔教育情形之调查94

内外蒙古及青宁新等地各盟旗王公人数之调查95

北平各寺庙喇嘛人数之调查97

教育之推进99

一、蒙藏委员会每月补助蒙藏回教育文化经费之统计99

二、二十三年度保送边疆学生之统计100

一、侨民教育法规之修正101

二、补助清贫侨生加国升学规程之制定101

华侨贸易公司之拟办101

侨民教育之指导与监督101

侨务101

三、侨民教育师资训练班之设立102

四、海外各地华侨学校立案之核准102

侨民移殖之指导与监督—上海厦门两侨务局之设立104

侨民团体之管理104

一、侨民团体之调查104

侨民之保护与救济106

一、逻罗政变时华侨失之调查106

二、国内侨务团体组职办法之订定106

二、安集失业归侨从事垦殖之筹办107

三、旅墨难侨之救济107

四、族日侨胞被逐返国之交涉及救济107

其他有关内政事项107

各种调查与统计之进行108

一、全国各省市县土地与人口之统计108

二、县政之统计110

四、警政之统计111

五、其他统计之编制111

三、各县镇市村落之调查111

外交112

政治之交涉112

一、白银协定之批准112

二、北平日本国际观光局递寄东省邮件之交涉112

三、威海街外人粗地规则之审议113

四、日渔船侵入我国领海之交涉113

五、美商在沪私设电台之交涉113

六、海牙公断院公断员之任免113

财务之交涉——郑州裕豊纱厂抵押外欵耕纷之处理114

三、新疆匪首向苏联购械之制止114

二、日舰驶入琼州榆林港之交涉114

一、法兵勘界及越境飞航之交涉114

军事之外交114

通商之交涉115

一、英国限制鲜蛋进口之交涉115

二、臆越关所辖盏西路之封闭115

三、葡使请减轻澳门渔业税之交涉115

四、埃及设领之进行116

三、苏联在张家口设领之同意116

二、波斯在沪设领之同意116

一、驻苏联新西比利亚总领事馆之筹设116

使领馆之设置116

四、美领协助比商之同意116

条约之修订—中土条约之签字117

侨民之主保护117

墨西哥排华之交涉117

二、那威中华侨被迫出境之交涉118

三、叶木花被杀案之交涉118

四、保护儿童顾问委员会之参加119

三、国际无线电法规大会之参加119

二、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会议之参加119

一、第十一届世界游动大会之参加119

国际公约与会议之参加119

五、参加国际道路协会代表之派定120

六、国际协会会议出席代表之派定120

七、美国军事外科医生协会年会之参加120

八、国际红十字会暨日本红十字会大会之参加120

九、国际劳工大会出席代表之派定120

二、海外反动言论之取缔121

一、外部周刊之印行121

国际宣传之推广121

十一、第四届国际摄影测量大会之参加121

十、国际刑事警察会议之参加121

军事行政*122++军制之厘定122

一、条例规则之拟订修正及公布122

二、编制之凝定及修正122

三、军需署会计制度之改善122

四、军工署组织之变更122

一、海军考试之实行123

二、要塞区军械局之检视123

人事之管理123

点验之实施与校阔演习之举行123

一、海军会操及检阅之举行123

二、人事法规之订定124

国际军事公约与会议之参加124

一、载重线公约会议之参加124

二、航海信号协定之审查124

军事设备124

兵器之改善124

一、装弹练习机之制造124

四、陆军军器械修造厂之筹设125

五、湖口海军药弹库之筹建125

三、军舰布雷之设备125

二、铸钢实心开花药弹之仿制125

交通之设备126

一、水鱼雷营码头建筑之完成126

二、观象台筹建126

测量之进展126

一、陆地测运之进行126

二、海军测量之进行126

一马政委员之设立127

马政之管理127

航空之扩充—各处捐助飞机之接收127

三、航船布告潮汐表之刊行127

二、句容种马牧场建筑之完成128

舰艇飞机之制造128

一、舰艇之制造128

二、飞机之制造128

三、飞机合拢厂之完成128

造船厂坞之建筑129

一、江南造船所第三号船坞第一期工程之完成129

一、临时陆军医院之设立130

二、驻赣巡回检查诊疗队之设立130

军事一生之改进130

二、海军马尾造船所船坞之修建130

气象之测报—东沙台高空测候之增设131

军事防御131

绥靖之办理131

一、闽变之戡定131

二、赣湘粤桂黔川浙皖闽陕宁甘等省剿匪之进行133

三、江海匪盗及闽蜀各匪之剿除134

海难之救护—护渔防盗办法之会拟134

军事留学生之管理135

军事图书之编译—陆海空军事图书之编译135

军事教育135

财政136

税务136

关税定率之修订136

一、出口税则之修订136

二、进口税则之修订137

关税制度之改善138

一、海关罚则评议会之设立138

海关税则之整理—邮包转口税之裁撤138

二、海磁缉私条例之规定139

统税之推进139

一、卷于火柴水泥税率之改进139

二、于厂设立地点之限制141

盐产之改善141

一、淮北盐坨之建筑及运盐河道之开浚141

二、淮北纬坨修路开河工程之扩充141

盐税之整顿146

五、湘鄂西皖四岸盐仓之筹建146

一、闽省上游延建邵属盐务自由贸易制度这恢复146

三、潮桥区盐坨之建筑146

四、山东区盐垞之筹建146

二、四岸配销盐引管理之划147

盐价之调节—皖省盐行牙帖之取销147

印花于酒等税之整理147

一、于酒牌照税全归地方办理之划分147

二、印花税票之改革及税法之修订148

三、火洒改办统税及税制率之改善148

四、土烟叶减征半税之规定148

一、各省县征收机关之统一149

二、田赋征收制度之改革149

地方税务之监督与整理149

三、田赋附加之减轻反临时摊派之取缔150

四、苛杂之废除反捐税之整理151

五、整理地方捐税等两委员会之组织153

六、土地陈报之举办153

债务153

内债与基金之整理153

金融156

币制之整理156

一、币制研究委员会之组织156

二、白银出口之防止156

二、沪平津发行纸币各银行之检查157

一、储蓄存欵准备保管委员会之组织157

三、外汇干市委员会之成立157

四、宝银兑换银本位币之登记157

银行之监督157

三、沪平津办理储蓄各银行之检查158

四、银行钱庄局号公司注册之核准158

地方财政之监督—地方预算标之规定158

二、地方普通及管业概算之审核159

二、各省市二十二年度预算书之拟定159

一、二十三年度国家总预算书之拟定159

预算书之拟定159

一、国家普通概算及管业概算之审核159

概算书之编造159

主计159

决算书之编造160

一、各机关计算书之登记160

二、各机关决算书之审核160

会计报告之彚编160

一、各机关收支报告之審核与登记160

二、国营机关书表之审核与登记160

三、总平准表之审核160

统计资料之调查与编造161

实业164

农业164

棉业试验场之增设164

茶叶试验场之改进164

病虫害虫之防除—七省治蝗会议之举行164

农政之调查—各国农业行政概况之调查165

农村金融之调剂—中央模范农业仓库之继续举办165

二、各省市造林之统计166

一、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造林之统计166

公有林之管理与监督166

林业166

林业技术人员之调查168

工业169

国营化学机械冶炼灰其他工业之筹设及管理169

一、新闻纸厂之继续筹备169

二、硫酸铔制造厂之继续筹办170

三、国营铜铁厂之继续筹办170

四、酒精制造厂之完成170

五、中央机器厂之继续筹办171

六、重要工业之奖励171

七、工业技术之奖励*172+++国货之证明173

度量衡之检定与推行—全国度量衡之划一174

工厂之登记174

商业*175+民营商业之奖励保护监督及推广175

一、蛋业出口贸易之北救济175

二、茶业输出贸易之改进175

三、牲畜进口之检验176

四、国产机制洋式货物减免税厘之核准176

三、北国昂维斯市洋娃娃陈列会之参加177

五、各省市国货展览会之核准177

四、海外中华商会商品陈列所之督促筹设177

二、新加坡国货展览会之参加177

一、芝加哥博览会主参加177

商品之陈列与展览177

商业之注178

公司之登记178

国际商业事务之参加—第十届国际牛乳业会议之参加178

渔牧之保护监督及奖励178

一、各省市渔政设施之调查178

五、渔业之登记179

四、渔船之保护179

三、渔盐变制实验区之设立179

二、上海渔市场之筹设179

六、护渔办事处之成立180

七、墨鱼蕃殖保护之研究180

八、水产刊物之编印180

九、兽疫防洁所之设立180

十、畜牧人才之训练180

十一、气象观测所之设立180

矿业之特许及撤销—矿业权之设定与核准181

矿业181

矿业争议之调解185

劳工185

劳工生活之改良及保障185

一、工人储蓄事业之促进185

二、国营企业最低工资之确定186

工厂矿场卫生设备之指导监督及检查—中央工厂检查186

处工作之进行186

工人失业之救济186

工人智识之增进—劳工教育之促进187

二、第十八届国际劳工大会之参加187

国际劳工事务之参加187

一、国际劳工公约之批准187

各业技师技副之登记188

各业团体之核准备案189

教育190

高等教育190

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之整理190

一、国立北平艺术学院之改设190

二、二十三年度各大学及独立学院招生办法之规定190

四、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学生之甄别191

三、上海各大学设置夜校之限制191

五、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视察后之指导192

六、专科以上学校课程标准之厘订192

私立专科以上学校补助费分配办法大纲之制定192

西北农林专科学校之继续筹设193

全国学术工作谘询处之设立194

公私立各大学设立研究所之核准194

提拨庚款协助政府办理教育新事业之提议195

国外留学生之考试与监督196

一、第一届各省市考选国外公费留学生覆试之举行196

二、国外留学证书之核发198

中等教育之改进199

一、职业教育讨论会议之举行199

二、二十三年全国职业学校及中小学劳作科成绩品展览会之举行199

三、全国中学及师范学校应行注意改进事项之通饬199

普通教育199

四、中等学校训育资料之征集200

五、中学及师范学校教员检定暂行规程之订定200

六、师范学校毕生毕业会考暂行规程之公布200

九、各学校暑期军事训练办法之规定201

十、中学物理化学设备标准之订定201

八、欧洲各国中学课程标准之调查201

七、童子军教练员训练班之举办201

十一、职业学校课程设备标准之颁布202

十二、私立中等学校及校董会之核准备案202

十三、中等学校教科图书之审定202

初等教育之改进202

一、二十年度全国初等教育行政人员统计之制发202

二、儿童年实施办法大纲草案之咨送202

民众教育之推行203

五、小学教员检定暂行规程之订定203

社会教育203

三、华侨小学之核准备案203

四、小学教科图书之审定203

国民体育之提倡205

图书之设备及古物文献之保存206

一、国立中央图审馆之继续筹备206

二、北平古物保管委员会之结束207

蒙藏教育208

一、蒙藏学生章程之修改208

蒙藏教育之推行208

四、出土古物之保存208

三、钢版金刚经提运办法之商定208

二、边疆教育状观之调查209

三、推广边疆教育计划之会订209

其他有关教育事项211

东北青年教育之救济211

一、国内东北学生之救济与调查211

二、国立东北中山中学之开办212

三、国外东北留学生之救济与考选213

地方教育之观察213

一、图书之编译214

学术之研究214

捐资与学之奖励214

二、科学名词之编译218

交通220

邮政220

邮政业务之增进220

一、邮政业务之统一220

二、邮局代订刊物之创办220

三、邮政广告之创办220

六、届包转口税之裁撤与取缔漏税洋货交邮寄远办法之实行221

五、邮政会议之召集221

四、苏皖鲁等区储局之开办221

七、邮政局所之添设222

八、邮政储汇人才之造就223

邮运航空之推广224

一、龙华水陆飞行港之兴筑224

二、鄂湘滇桂粤五省航线之试航225

三、平粤航线之改设225

四、兰包航线之增设226

五、渝昆航线之筹设226

一、局所之添设与线路之修建227

电政设备之扩充227

电政227

二、中英电台之建设233

三、中意直接通报之进行233

四、中日无线电路之开放234

五、延长南郑监得汉川九江扬中赣县吉安等电台之设立234

六、边疆电台之设线234

七、新疆有线电路之恢复234

八、九省长途电话干线之筹设235

十、闽赣两省长途电话之建设236

九、江苏省是途电话网之筹设236

十一、陕西及甘肃全区长途电话之开放237

十二、市内电话之扩充237

电信制度之改进238

一、电政会议之召集238

二、邮电合设之进行239

三、有无线电合并之进行239

电信业务之改善239

一、江苏省报务之改善239

二、广州电报业务之整顿239

国际电信事务之参加—国际电话技术谘询委且会之加入暨第十次全体大会之参与240

四、车站邮电代理处及公用电话之筹设240

三、西安至兰州直达电路之恢复240

电信交涉之进行241

一、东三省国际电报应由中国经苏之交涉241

二、沪烟沽水线之收回241

航政242

航政制度之改进242

一、福州航政办事处之设立242

二、促进航业讨论会及航政讨论会之召集242

国营航业主兴办—招商局新购海轮之接收243

二、加入国际载重线公约之准备244

三、保障旅客安全办法之修正244

一、海水公断机关之筹设244

海难之预防与救护244

四、轮船救生设备办法之拟订245

船舶船员之管理与登记246

一、轮船船员额数之规定246

二、船员考验之举行249

三、各项证书执照之核发249

五、负责运输之推广与改善251

四、第一届铁路联运运价研究会之举行251

二、全国钱路联运时刻网会议之举行251

三、第十七次第十九次国内联运会议之举行251

一、第三届铁路沿线货品展览会之举行251

铁路业务之改善251

路政251

六、浙赣路旅客联运之推广253

七、粤汉铁路南段与广花公路联运之实行253

八、湘鄂加入国内货物联运之筹备253

铁路财务之整理及款项之筹措253

一、平绥路积欠料价之整理253

三、津浦铁路积欠各银行借款及透支之整理254

二、京沪沪杭甬两路债务之继续筹还254

四、津浦路及首都轮渡借用庚欵本息之筹付255

五、胶济铁路借用英欵到期本息之提付256

六、平汉铁路郑州站收入抵押借欵之偿还257

七、粤汉铁路建筑经费主筹措257

八、第一期铁路公债之发行258

九、完成沪杭甬蛾路五厘半借欵合同之签订258

铁路工程之建设259

一、粤汉铁路之促成259

二、陇海铁路之促成262

四、连云港老窑码头之建筑263

三、陇海铁路东端新浦至老窑延长路线之建筑263

五、陇海铁路台赵支线之建筑264

铁路职工教育之推进264

一、各路职工识字学校第一期学生毕业考试之举办264

二、浦镇职工学校机务技术班之创办264

三、上海职工学校书信珠算专修班之创办265

四、平绥路北宁路各职工学校之接办265

铁路学员之派遣266

一、赴英机厂实习人员之选派266

二、交大毕业生赴路实习之分发266

导淮之进行267

一、赛运河航道之整理267

建设267

水利267

二、悬门式三河活动坝之设计269

三、水文测量之进行269

四、水利工程测量之进行270

五、刘老涧泄水闸及船闸基址土质之钻验271

六、废黄河河槽土质之钻验271

七、邵伯淮阴刘老涧三船闸之建筑及里运西堤之整理272

八、土地之整理与测量272

一、河防之设计研究273

黄河水利之整治273

二、沿河各省水文雨量站之继续筹设275

三、精密水准测量队之组织275

四、西安等八处经纬度之施测276

五、宝鸡水峡水库之筹建276

六、黄河堤坝工程之督修276

七、兰封小新堤护岸之筹建276

全国电气事业之监督指导277

电气277

二、武锡区电力灌溉之推行277

一、庞山湖模范灌溉实验场之进展277

太湖流域水利之进展277

国营电气事业之整理扩充278

一、首都电厂之进展278

二、戚墅堰电厂工程之扩充279

电气之试验279

电机之制造280

矿务280

矿业之试验—矿业试验所工作之进行280

一、淮南煤矿工程之进展281

国营煤矿之增采281

二、淮南煤旷铁路工程之进行282

陵园283

陵园工程之建设283

陵园森株园艺之发展284

陵园土地之整理及农田之改进284

陵园人事之凳记及处理285

苏浙皖赣鄂湘豫闽暨西北各省联络公路之督造286

经济建设286

公务员反民众捐机之接收与褒奖286

航空公路奖券航空部分赢余之收存286

飞机捐款之征收286

航空286

第二试验路路面第二次之敷刷289

江西省新建公路之测量290

里下河斗龙港及何垜换河建筑潮水闸之完成293

里下河斗龙港开挖士坝及下游通港新河之完成298

泾洛工程之进行299

金水建闸工程之进行302

民生渠测勘之完成302

江汉测量之进行303

江西水利测勘之进行303

甘宁水渠工程之进行303

皖赣湘鄂四省农民贷款之举办304

农业改良农村建设及农村调查工作之合作与视察305

棉业之统制306

西北合作事业之进行308

西北畜牧事业之进行308

茶业事业之改进309

寄生虫病之研究防治309

公路卫生之继续办理311

流行病之预防及调查312

卫生实验研究工作之进行313

学校卫生之进行314

卫生人材之训练315

生命统计之设计实验315

妇婴设比之促进316

卫生工程事项之办理316

西北及其他各地方卫生事业之办理317

立法321

法律案之审议321

预算案之审议325

条约案之审议328

参考材料之汇集与书籍法制主编译329

一、参考材料之?集329

二、书籍法制之编译329

宪法草案之起草329

司法行政331

司法行政部隶属之变更331

法院之改革—各级法院组织之变更331

各种法令之统一解释331

解释法令331

司法331

法院之建筑333

监狱及看守所之修建333

训练甄拔任免奖惩之办理335

一、承审员之考试及训练335

二、法官之考试及训练335

三、法院书记官之训练335

四、法院执达员之甄别及考试336

五、法院司法警察之甄别及考试336

六、法医人才之训练336

二、刑事事件之处理及覆核337

一、民事事件之处理337

各省审判之监督337

司法最高审判339

民事案件之收结339

刑事案件之收结340

行政审判341

行政诉讼案件之收结341

惩戒342

公务员之惩戒342

地方公务员惩戒頶会之筹设343

首都普通考试之进行345

考试345

考选345

普通考试审计人员临时考试之举行349

乎都承審员临时考试之举行350

交通都附属机关会计人员临时考试之举行350

浙江省教育行政人员考试之举行350

法官训练所第三期学员毕业考试之举行351

其他考试之进行351

一、云南省各种考试之复核351

县长考试条例之议拟352

二、陕西省各县承审员暨看守所所官考试之补行覆核352

边区各类特种考试办法之通过353

铨叙353

公务员之登记审查353

公务员任用资格之审查354

现任公务员之甄别审查355

县长任用之审查356

法定合格县长之登记审查356

任用公务员审查合格之登记357

公务员恤金之审查357

公务员俸给之审查357

甄别审查合格党务人员之登记357

甄别审查合格公务员之登记358

第一届首都普通考试及格人员之分发360

监察361

弹劾361

弹劾与移付惩戒之办理361

审计363

事前之审计363

事後之审计*363+++稽察之进行365

其他有关监察事项366

收受书状及行资派查案件之办理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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