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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

第一编总则1

第一章 法例1

第二章 人3

第一节 自然人3

第二节 法人4

第一款 通则4

第二款 社团5

第三款 财团5

第一节 通则6

第四章 法律行为6

第三章 物6

第二节 行为能力8

第三节 意思表示8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10

第五节 代理10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11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11

第六章 消灭时效11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13

民法总则施行法15

第一节 债之发生17

第一款 契约17

第一章 通则17

第二编 债17

第二款 代理权之授与20

第三款 无因管理20

第四款 不当得利21

第五款 侵权行为21

第二节 债之标的27

第三节 债之效力35

第一款 给付35

第二款 迟延36

第三款 保全39

第四款 契约39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41

第五节 债之移转42

第六节 债之清灭45

第一款 通则45

第二款 清偿45

第三款 提存50

第四款 抵销51

第五款 免除53

第六款 混同55

第二章 各种之债55

第一节 买卖55

第一款 通则55

第二款 效力59

第三款 买回60

第三节 交互计算61

第四节 赠与61

第二节 互易61

第四款 特种买卖61

第五节 租赁62

第六节 借贷69

第一款 使用借贷69

第二款 清费借贷69

第七节 雇佣70

第八节 承揽70

第九节 出版70

第十节 委任70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71

第十三节 行纪76

第十二节 居间76

第十四节 寄托77

第十五节 仓库77

第十六节 运送营业77

第一款 通则77

第二款 物品运送77

第三款 旅客运送78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78

第十八节 合伙78

第十九节 隐名合伙89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89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89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89

第二十三节 和解89

第二十四节 保证91

民法债编施行法97

第三编 物权101

第一章 通则101

第二章 所有权104

第一节 通则104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105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106

第四节 共有106

第三章 地上权116

第四章 永佃权116

第五章 地役权117

第六章 抵押权117

第一节 动产质权123

第七章 质权123

第二节 权利质权125

笫八章 典权125

第九章 留置权129

第十章 占有129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131

第四编 亲属135

第一章 通则135

第二章 婚姻136

第一节 婚约136

第二节 结婚141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143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145

第二款 法定财产制146

第一款 通则146

第三款 约定财产制147

第一目 共同财产制147

第二目 统一财产制147

第三目 分别财产制147

第五节 离婚147

第三章 父母子女157

第四章 监护165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165

第二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166

第五章 扶养166

第六章 家171

第七章 亲属会议175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177

第五编 继承181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181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200

第一节 效力200

第二节 限定之继承203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203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204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204

第三章 遗嘱204

第一节 通则204

第二节 方式205

第三节 效力205

第六节 特留分206

第四节 执行206

第五节 撤销206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207

民事诉讼法209

第一编总则209

第一章 法院219

第一节 管辖219

第二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221

第二章 当事人224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224

第二节 共同诉讼226

第三节 诉讼参加227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228

第三章 诉讼费用229

第一节 诉讼费用之负担230

第二节 诉讼费用之担保230

第三节 诉讼救助231

第四章 诉讼程序233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233

第二节 送达234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235

第四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241

第五节 言词辩论247

第六节 裁判250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260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260

第七节 诉讼卷宗260

第一节 起诉261

第二节 言词辩论之准备266

第三节 证据266

第一目 通则266

第二目 人证277

第三目 监定278

第四目 书证278

第五目 勘验281

第六目 证据保全281

第四节 和解281

第五节 判决284

第二章 简易诉讼程序295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296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296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307

第四编 抗告程序312

第五编 再审程序317

第六编 督促程序327

第七编 保全程序327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340

第九编 人事诉讼程序340

第三章 禁治产事件程序341

第四章 宣告死亡事件程序341

第二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341

第一章 婚姻事件程序341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342

公司法343

公司登记规则347

票据法348

票据法施行法352

海商法353

船舶登记法354

商标法355

破产法356

著作权法358

土地法359

不动产登记条例360

登记通例367

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368

强制执行法369

管收民事被告人规则380

诉诉费用暂行规则381

司法状纸规则382

监督寺庙条例383

寺庙登记条例385

法规制定标准法386

司法院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规则387

法院组织法388

县组织法391

区自治施行法392

律师章程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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