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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山东省政府机关人事工作历史沿革情况简介(上)1

附:1.中共山东分局关于调动政权中党员干部组织手续的决定(一九四一年七月十五日)11

2.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登记审查各级行政干部与调遣干部手续的决定(一九四一年七月十七日)13

3.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在职干部业务教育的指示15

4.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执行《中央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的决定18

5.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在职干部文化教育的指示22

6.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公布施行《修正山东省行政人员暂行奖惩条例》的通知25

7.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命令(一九四三年四月十九日)28

8.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公布令(一九四三年十月九日)32

9.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延揽人才的训令(一九四四年六月二十四日)33

10.干部政策和干部工作(山东省第二次行政会议总结的摘要)35

11.山东省政府关于调整各级政府行政机构及县以下行政区划的指示(一九四五年十月三十一日)37

12.山东省政府关于颁发从省到区各级政府编制表的命令(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42

山东省编制委员会历史沿革43

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精兵简政49

附:1.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颁发精兵简政编制表的通知(一九四二年一月十五日)72

2.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实行精兵简政的决定(一九四二年二月七日)78

3.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精兵简政编制表的补充通知(一九四二年二月二十一日)81

4.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第二次修正与补充精兵简政编制表的通知(一九四二年四月五日)83

5.中共山东分局精简委员会关于安置老弱残废人员的指示(一九四二年九月七日)84

6.中共山东分局关于贯彻精兵简政的指示(一九四二年九月九日)87

7.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各级军区与党的组织机构合并问题的报告(一九四二年九月十二日)91

8.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变更分局组织机构问题的报告(一九四二年九月十三日)93

9.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精简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二年十月)95

10.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处理精兵简政后被裁减人员的指示(一九四二年十月)98

11.中共山东分局群工作委员会关于群众团体精兵简政的指示100

山东省清代地方各级官员的设置与编制103

科举考试中防止徇私舞弊的方法与制度122

晚清时期历任河东河道总督(驻济宁)年表146

清代官员品级表153

一、济南建置的历史沿革175

济南的旧官署遗址175

二、巡抚部院署——现省人大常委会驻地177

三、承宣布政使司——现省人民政府驻地182

四、提刑按察使司——现济南一中校址186

五、都指挥使司——现省统计局驻地189

六、济南府署——现省政协驻地191

七、历城县署驻地之变迁194

八、提督学政署——现山东省人民政府第四宿舍197

九、济南市人民政府驻址之沿革199

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省级地方政府组织法201

山东省战时县区乡村各级政府组织条例220

民国时期山东行政区划变迁述略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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