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2000年版 第1卷》求取 ⇩

目 录3

第1册3

第1部分——总则、定义和培训 页码3

第1.1章 总则3

1.1.1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和实施3

1.1.2 公约3

7.1.7 第1类货物的积载和装卸 315

1.1.3 放射性物质的运输9

1.1.4 禁运的危险货物11

第1.2章定义、计量单位和缩写12

1.2.1 定义12

1.2.2 计量单位17

1.2.3 缩写一览表23

第1.3章 培训25

引言25

第2部分——分类29

第2.0章序言29

2.0.0 职责29

2.0.1 类别、分类和包装类29

2.0.2 联合国编号和正确运输名称30

2.0.3 具有多种危险性的物质、混合物和溶液的分类(危险性优先顺序)31

2.0.4 样品运输33

2.1.1 定义和一般规定34

2.1.0 引言说明34

第2.1章第1类——爆炸品34

2.1.2 配装类和分类代码35

2.1.3 分类程序37

第2.2章第2类——气体38

2.2.0 引言说明38

2.2.1 定义和一般规定38

2.2.2 分类38

2.2.3 气体混合物39

第2.3章第3类——易燃液体40

2.3.0 引言说明40

2.3.1 定义和一般规定40

2.3.2 包装类的确定40

2.3.3 闪点的确定41

2.4.2 第4 1类——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体退敏爆炸品43

第2.4章第4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43

2.4.1 定义和一般规定43

2.4.3 第4.2类——易自燃物质49

2 4.4 第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50

第2.5章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52

2.5.0 引言说明52

2.5.1 定义和一般规定52

2.5.2 第5.1类——氧化性物质52

2.5.3 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54

第2.6章 第6类——有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67

2.6.0 引言说明67

2.6.1 定义67

2.6.2 第6.1类——有毒物质67

2.6.3 第6.2类——感染性物质71

2.7.2 定义74

2.7.1 第7类——放射性物质的定义74

第2.7章 第7类——放射性物质74

2.7.3 低比活度(LSA)放射性物质分类的确定76

2.7.4 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的规定77

2.7.5 表面污染物体(SCO)分类的确定78

2.7.6 运输指数(TI)和临界安全指数(CSI)的确定79

2.7.7 活性限量和物质限制79

2.7.8 对包件和集合包装运输指数(TI)、临界安全指数(CSI)和辐射水平的限制93

2.7.9 例外包件运输的规定和管理94

2.7.10 对低弥散性放射性物质的规定95

第2.8章 第8类——腐蚀品96

2.8.1 定义和特性96

2.8.2 包装类的确定96

2.9.2 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包装类的确定98

第2.9章 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98

2.9.1 定义98

2.10.3 溶液、混合物和异构体的分类99

第2.10章海洋污染物99

2.10.1 定义99

2.10.2 特性99

2.10.4 包装有害物质(海洋污染物)的判定导则100

见第2册103

第4部分——包装和罐柜规定103

第4.1章包装(包括中型散装容器(IBCs)和大宗包装)的使用 页码103

4.1.0 定义103

4.1.1 各种包装(包括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宗包装)中,除第2类、6.2类或7类以外的103

其他危险货物包装的一般规定103

第3部分——危险货物名细表和限量内免除103

4.1.2 使用中型散装容器附加的一般规定106

4.1.3 有关包装导则的一般规定106

4.1.4 包装导则一览表108

有关包装使用的包装导则(不包括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宗包装)108

涉及IBCs使用的包装导则142

大宗包装使用的包装导则146

4.1.5 第1类危险货物的特殊包装规定148

4.1.6 第2类危险货物的特殊包装规定149

4.1.7 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和第4.1类的自反应物质的特殊包装规定151

4.1.8 感染性物质(第6.2类)的特殊包装规定152

4.1.9 第7类货物的特殊包装规定152

第4.2章可移动罐柜的使用154

4.2.0 使用过渡规定154

4.2.1 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第3类到第9类物质的一般规定154

4.2.2 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非冷冻液化气体的一般规定158

4.2.3 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第2类冷冻液化气体的一般规定159

4.2.4 可移动罐柜导则和特殊规定160

可移动罐柜说明160

可移动罐柜特别规定169

4.2.5 国际海事组织(IMO)4、6、8型罐柜的使用170

4.2.6 使用可移动罐柜运输固体危险货物的一般规定170

4.3.2 散货包装(除罐柜)运输的特殊规定171

第4.3章散装包装的使用171

4.3.1 一般规定171

第5.1章一般规定175

5.1.1 适用范围和一般规定175

5.1.2 集合包件和成组货物的使用175

5.1.3 未清洁的空包装或组件175

5.1.4 混合包装175

第5部分——托运程序175

5.1.5 对第7类货物的一般规定176

5.1.6 货物运输组件内的包件178

第5.2章包件(包括中型散装容器)的标记和标志 页码179

5.2.1 包件(包括中型散装容器)的标记179

5.2.2 包件(包括中型散装容器)的标志181

5.3.1 标牌187

第5.3章货物运输组件的标牌和标记187

5.3.2 货物运输组件的标记188

第5.4章 单证190

5.4.1 危险货物运输单证190

5.4.2 集装箱/车辆装载证明194

5.4.3 所需装船的单证194

5.4.4 其他要求的信息和单证195

5.4.5 多式联运危险货物单证的格式195

第5.5章特殊规定199

5.5.1 适用于感染性物质托运货物的特殊规定199

5.5.2 熏蒸状态下的货物运输组件的单证和识别199

第6部分——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大宗包装、203

可移动罐柜和公路槽罐车的构造和试验203

第6.1章包装(除适用6.2类物质的包装以外)的构造和试验规定203

6.1.1 适用范围和一般规定203

6.1.2 包装类型的指定代码204

6.1.3 标记206

6.1.4 包装规定208

6.1.5 包装试验的规定217

第6.2章气体容器的构造和试验规定223

6.2.1 气体钢瓶的规定223

6.2.2 烟雾剂和气体小容器的防漏试验225

第6.3章第6.2类物质的包装构造和试验规定226

6.3.1 概述226

6.3.2 包装的试验规定226

第6.4章第7类物质和包件的构造、试验和批准规定229

6.4.1 [保留]229

6.4.2 一般规定229

6.4.3 空运包件的附加规定229

6.4.4 例外包件的规定230

6.4.5 工业包件的规定230

6.4.7 A型包件的规定231

6.4.6 装有六氟化铀的包件规定231

6.4.8 B(U)型包件的规定232

6.4.9 B(M)型包件的规定234

6.4.10 C型包件的规定234

6.4.11 含有裂变物质的包件规定234

6.4.12 试验程序和适用证明236

6.4.13 对盛装系统和屏蔽的完整性的试验和对临界安全的评估237

6.4.14 跌落试验的目标物237

6.4.15 证明能承受一般运输条件的试验237

6.4.16 为液体和气体的设计的A型包件的附加试验238

6.4.17 证明能承受意外运输条件的试验238

6.4.18 装有105A2的B(U)型、B(M)型包件和239

C型包件的增强型水浸没试验239

6.4.19 装有易裂变物质包件的漏水试验239

6.4.20 C型包件的试验239

6.4.23 放射性物质运输的申请以及申请的批准240

6.4.22 包件设计和放射性物质的认可240

6.4.21 设计用于盛装六氟化铀包装的试验240

6.4.24 第7类物质的过渡性措施246

第6.5章 中型散装容器(IBCs)的结构与试验规定247

6.5.1 适用于所有类型中型散装容器的一般规定247

6.5.2 标记250

6.5.3 中型散装容器的特殊规定252

6.5.4 中型散装容器的试验规定258

第6.6章大宗包装的结构与试验规定265

6.6.1 一般规定265

6.6.2 大宗包装设计类型代码265

6.6.3 标记265

6.6.4 大宗包装的特殊规定266

6.6.5 大宗包装的试验规定268

6.7.2 运输第3~9类物质的可移动272

罐柜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272

6.7.1 适用范围和一般规定272

第6.7章可移动罐柜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272

6.7.3 关于装运第2类非冷冻液化气体的可移动罐柜285

的设计、结构、检验和试验规定285

6.7.4 关于运输第2类冷冻液化气体的可移动罐柜295

的设计、结构、检验和试验规定295

第6.8章公路罐车规定305

6.8.1 一般规定305

6.8.2 用于运输第3类至第9类物质远距离国际运输的公路罐车305

6.8.3 短程国际运输的公路罐车305

第6.9章有关固体物质(如粉状或颗粒状物质)运输的特别规定313

第7部分——运输作业的有关规定313

第7.1章积载313

7.1.1 一般规定313

7.1.2 与生活居住处所有关的积载314

7.1.5 与食品有关的积载315

7.1.6 溶液及混合物的积载315

7.1 4 海洋污染物的积载315

7.1.3 与未冲洗的胶卷、胶片及邮件有关的积载315

7.1.8 第2类货物的积载320

7.1.9 第3类货物的积载321

7.1.10 第4.1、4.2和4.3类货物的积载321

7.1.11 第5.1类货物的积载323

7.1.12 第5.2类货物的积载323

7.1.13 第6.1类货物的积载323

7.1.14 第7类货物的积载324

7.1.15 第8类货物的积载326

7.1.16 第9类货物的积载326

第7.2章 隔离329

7.2.1 一般规定329

7.2.2 包件的隔离332

7.2.3 集装箱船上货物运输组件之间的隔离333

集装箱船上货物运输组件之间的隔离表334

开顶式集装箱船上货物运输组件的隔离表342

7.2.4 滚装船上货物运输组件的隔离356

7.2.5 船载驳上的载驳船的隔离363

7.2.6 具有化学危险的散装物质与包件危险货物之间的隔离363

7.2.7 第1类货物之间的隔离364

7.2.8 第4.1类和第5.2类危险货物的隔离规定366

7.2.9 第7类危险货物的隔离的规定366

第7.3章发生事故时的特殊规定和有关危险货物的消防措施372

7.3.1 一般规定372

7.3.2 有关事故的一般规定372

7.3.3 有关感染性物质事故的特殊规定372

7.3.4 有关放射性物质事故的特殊规定372

7.3.5 一般消防措施373

7.3.6 第1类货物的特殊消防措施373

7.3.8 第3类货物的特殊消防措施374

7.3.9 第7类货物的特殊消防措施374

7.3.7 第2类货物的特殊消防措施374

第7.4章 船舶载运货物运输组件375

7.4.1 适用范围375

7.4.2 货物运输组件的一般规定375

7.4.3 熏蒸状态下运输的货物运输组件376

7.4.4 除滚装货物处所外的货物处所内货物运输组件的积载376

7.4.5 滚装货物处所货物运输组件的积载377

7.4.6 货物运输组件中第1类危险货物的运输378

7.5.2 货物运输组件的装载379

7.5.3 空的货物运输组件379

第7.5章 货物运输组件的装载379

7.5.1 货物运输组件的一般规定379

第7.6章 载驳船上船载驳里危险货物的运输380

7.6.1 适用范围380

7.6.2定义380

7.6.3 允许运输物380

7.6.7 防火381

7.6.6 通风和冷凝381

7.6.4 驳船装载381

7.6.5 船载驳的积载381

7.6.8 第1类货物的船载驳运输382

第7.7章 温度控制规定383

7.7.1 前言383

7.7.2 一般规定383

7.7.3 温度控制的方法384

7.7.4 自反应物质(第4.1类)和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的特殊规定385

7.7.5 船上载运车辆的特殊规定385

7.7.6 免除385

第7.8章废弃物运输386

7.8.1 前言386

7.8.2 适用范围386

7.8.3 《巴塞尔公约》下的过境转移386

7.8.4 废弃物的分类386

第7.9章 主管机关的批准388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2000年版 第1卷》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