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土地使用与管理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创新。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在我国企业改制、政府职能转变、城市土地经营理念建立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文章从公共选择视角探讨了我国现行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定位,对城市土地储备机构的结构治理、土地储备规模的内在机理以及储备运作机制进行了研究。 文章首先阐述我国城市实施土地储备制度基本状况。接着探讨了城市土地储备机构的性质与结构现状,认为在“双轨制”供地向“统一标准”供地转型期间,土地储备具有公共管理和企业经营性质,政府管理部门将市场行为授予城市土地储备机构行使,并授权部分公共管理权力给予保障,符合现代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转型需要,政府与土地储备机构建立起“委托代理”关系。结合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趋势,文章提出构建董事会制的土地储备机构,理清土地储备机构的治理结构与规范运作,并提出建立监管体系、必须坚持的原则。 城市土地储备具有计划性,体现在土地储备量、收购资金量、储备周期、土地供应量等具有计划和目标。当前城市土地储备缺乏计划性,土地储备规模不确定性也带来了风险性。合理适当的土地储备规模,包括一定的土地储备量、土地储备周期、土地储备资金等。土地储备量的确定与许多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有关,文章分析了土地储备资金、土地储备源、土地储备方式、城市性质、储备目标对土地储备量的影响,并分析了确定土地储备量的一些内在基本机理。 文章认为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要达到完全垄断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土地供应,这种定位违背了我国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城市土地所有权权益是通过“委托代理”关系来实现,城市土地出让市场由代理人高度垄断,会损害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导致土地资产的流失。城市控制土地供应市场应该是形成“统一 + 竞争”土地供应市场结构。城市土地储备制

提示:百度云已更名为百度网盘(百度盘),天翼云盘、微盘下载地址……暂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