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改革农村金融体制的决定》明确了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支农”的基础地位,中国人民银行及时调整了农信社的市场定位,把其信贷资金的投放定位在支持“三农”上,从而将农信社推向农村金融体系“主力军”的位置,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信社这一任务更加重大,不仅要执行政策层面上的“支农”,而且作为独立的法人,在市场经济中不可能不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只有农信社的经济效益提高了,自身发展壮大了,才能更好的为社员服务。“支农”与农信社自身经营发展二者之间应如何进行协调发展已成为欠发达地区农信社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此,本文在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特点以及由此决定的金融情况做一简要介绍后,从理论上分析影响欠发达地区农信社经营绩效的内、外因素,其次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再从供给方——农信社金融资产结构分析出发研究农信社自身经营发展与支农的关系,需求方——农户出发分析欠发达地区农户借贷行为的特点、变化,动态分析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信社提出的新要求,研究结论对于农信社改革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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