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财政社会学中财政决定国家的性质、形式与命运这一核心思想为基础,对“分工—市场理论”、“强制性权力理论”、“宪政经济学理论”以及“剥削理论”等进行了综合,提出了一个解释一国经济发展的新财政社会学研究框架,这是试图从“交换的理论”而非“选择的理论”进行经济学思想综合以增加经济学对经济发展问题的解释力的努力。财政制度是一国最基本的制度安排,与不同的财政收入来源相对应的是不同的社会权利结构或产权结构。贡纳国家、租金国家、利润国家等都是特权国家,但税务国家却要求在破除旧式特权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平等的非特权社会。税务国家、现代国家和市场经济在历史发展中是“三位一体”的,也只有税务国家才与分工深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容。但现代政党政治和利益集团政治也使人们抓住“税收”这个“把手”而创设出新的特权,从而破坏税务国家的财政立宪和货币立宪基础。因此,必须将财政立宪和货币立宪看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以财政共和主义来限制财政民主主义。《新财政社会学研究(财政制度、分工与经济发展)》由刘志广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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