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的比较(±s)》
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选取2015年2月~2018年6月在我院建档的早期先兆流产孕妇112例作为观察组。纳入标准:建档资料完整;孕妇符合先兆流产的诊断标准[经临床症状、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B超、妇科检查等确诊为先兆流产],单胎妊娠,年龄20~40岁;孕龄8~14周;同意参与本研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临床资料完整;孕妇与配偶有保胎要求;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无恶性肿瘤、心脏疾病、肾功能疾病患者;血常规,凝血功能正常。排除标准:丧偶、离异、未婚者;不同意参加本研究者,依从性差患者;意识不清,无法完成调查研究者;宫颈病变引起的阴道出血者;没有保胎要求的孕妇。同期选择正常早孕孕妇112例作为对照组。纳入标准:没有任何流产的先兆及特征者;无服药、病毒感染史,无其他内科疾病者。两组孕妇的年龄、孕龄、产次、孕次、受教育年限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1),具有可比性。
图表编号 | XD009848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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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8 |
作者 | 田燕荣、王海平、苏艳霞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北京市密云区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北京市密云区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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