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 0 1 8 年钦州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科发文情况》

《表3 2 0 1 8 年钦州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科发文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深化市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问题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根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预算执行中如需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调剂的,以及涉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调增的,应当报财政部门批准,部门(单位)不得自行办理,并由财政部门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需对涉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调减的,以及对除涉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外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调剂的,由各部门(单位)自行审批(各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办法规范经济分类科目调剂的管理程序)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由于在预算编制这个源头支出经济科目使用就不够准确,导致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频繁地调整支出经济科目才能符合实际支出的方向。以钦州市本级为例,一方面,涉及“类”级科目调剂和“三公”、“两费”调增的事项繁多,而我们要求各部门预算管理科根据预算单位申请调整科目的资料,对调整的必要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调整通知文件,这就导致工作量大大增加。2018年,钦州市财政局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印发文件1446份,比2017年增加224份,增长18.33%,其中调整经济科目文件263份,占资金文件的比重为18.19%。从表3可以看出,增加的调整经济科目文件,是文件总量增长的重要因素,且对应部门数量越多的科室,文件增加越明显。如行政政法科,对应市本级一半以上的部门,文件总数从2017年的121份飙升至2018年的245份,同比增长了一倍,其中印发调整经济科目文件135份,占本科室资金文件的55.1%,占全部调整经济科目文件的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