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集约化养猪场水冲排污法、干清粪法的最高允许排水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明确规定了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冲工艺、干清粪工艺的最高允许排水量以及各种污物的最高允许日排放浓度(如表1、表2)。但在许多养殖企业为降低污物处理成本,不达标排放,导致环境污染严重。
图表编号 | XD009663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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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5 |
作者 | 李志强、张婧、贾青 |
绘制单位 | 河北省山区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