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临床效果对比[n(%)]》
经过一个疗程治疗后,中医组患者的治疗有效率为92.86%,西医组为83.33%,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570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9.10 |
作者 | 邵小梅 |
绘制单位 |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经过一个疗程治疗后,中医组患者的治疗有效率为92.86%,西医组为83.33%,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570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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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0 |
作者 | 邵小梅 |
绘制单位 |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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