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n(%)]》
注:与对照组对比,aP<0.05,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
经过临床处理与研究对比之后,观察组患者的临床疗效为96.43%明显优于对照组的71.43%,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563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27 |
作者 | 李彩霞 |
绘制单位 | 包头市东河区第八医院耳鼻喉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对比,aP<0.05,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
经过临床处理与研究对比之后,观察组患者的临床疗效为96.43%明显优于对照组的71.43%,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563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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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7 |
作者 | 李彩霞 |
绘制单位 | 包头市东河区第八医院耳鼻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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