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燃料燃烧烟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
利用崂应3012H型(新08代)自动烟尘(气)测试仪对制备的颗粒化燃料的燃烧烟气进行了监测分析,监测结果表明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污染物浓度达到了450 mg/L,超过了标准GB 13271-2014规定的限值,必须对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污染物浓度进行控制。通过脱硫剂种类及加量优选实验发现,当加入2.0%脱硫剂DS后,燃烧烟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规定的限值(见表4),可将其作为燃煤锅炉的燃料使用。
图表编号 | XD009228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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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杨鹏辉、李元、杨文超、屈撑囤、张宁生 |
绘制单位 | 西安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陕西省油气田环境污染控制技术与储层保护重点实验室、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西安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陕西省油气田环境污染控制技术与储层保护重点实验室、陕西省油气田环境污染控制技术与储层保护重点实验室、西安石油大学石油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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