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锈带”程度划分区间》
总体来看,样本期间内72.5%的城市表现为较严重及以上“锈带”程度,其中较严重及以上城市数量在2005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和2012年均达到最高,在2007年、2011年和2015年数量减少后有转升的趋势,表明我国发达地区仍有很大可能性爆发“锈带”危机,需要各个层面引起足够重视,采取长效措施谨防“锈带”危机的发生。
图表编号 | XD009100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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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0 |
作者 | 刘金山、罗非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