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再生湿拌砂浆试验基准配合比》
本试验制定出的胶砂比的范围为1∶4、1∶5、1∶6,胶凝材料的用量依次为360、300、260 kg/m3,依据JGJ/T 98—201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用再生细骨料完全取代天然细骨料配制再生砂浆,调整粉煤灰掺量为15%、25%、35%,外加剂掺量为胶凝材料总用量的1.3%,通过调整水胶比使砂浆满足湿拌砂浆的稠度要求,测定水泥砂浆胶砂比、粉煤灰掺量、水胶比对其抗压强度的影响规律,进行配合比优化,试验配合比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8939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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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7 |
作者 | 隋志成、崔旭东、王新波、李秋义、陶李尧 |
绘制单位 | 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青岛农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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