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大豆生产绩效表:哈尔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绩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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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绩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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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豆生产,在3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龙头企业总产值,单位面积产值和单位劳动力产值的综合效率分别为0.77、0.60和0.66,明显高于专业大户和农业合作社,而技术效率差异是主要原因,龙头企业的技术效率分别达到0.83、0.78和0.72。龙头企业由于技术积累丰富,同时有固定的科研投入,在大豆的生产方面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农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在规模效率上更有优势。新型农业经营方式效率的提高在技术效率体现得更为明显,表明较多的技术支持和经营模式的优化,可使生产力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