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电厂WFGD入口和出口及大气环境中PM2.5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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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电厂湿法脱硫对PM_(2.5)和多环芳烃排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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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A和B脱硫入口的PM2.5浓度分别为(4.3±3.1),(5.2±2.4)mg/m3,在脱硫出口分别下降为(2.9±1.2),(3.4±2.0)mg/m3,WFGD系统对PM2.5的去除率分别为32.6%和34.6%,电厂A和B最终排放口处的PM2.5浓度均可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要求,表明电厂采取的污染物控制措施可有效地降低颗粒物排放量(表2)。本文的WFGD均采用石灰石-石膏烟气脱硫系统,该方法对于粒径>1μm的颗粒物有很好的捕集效果[13];ESP是我国燃煤电厂主要的颗粒物去除技术之一,其捕集效率可高达99.9%左右。为更直观地反映超低排放电厂的颗粒物排放,本文同时研究了电厂A和B的PM2.5排放因子。排放因子是描述电厂污染物排放强度的主要指标之一,对于污染源排放清单的建立与更新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排放因子的计算是基于污染物排放量(浓度与烟气排放量的乘积)与发电量的比值。结果显示:电厂A和B脱硫出口的PM2.5排放因子分别为0.020,0.015 g/(k M·h),该结果低于李小龙等[17]关于超低排放燃煤电厂PM2.5排放因子的研究结果(0.002~0.007 g/(kM·h)),这主要是由于煤的特性、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及其污染物脱除效率的差异造成的;其次,与Liu[18]和Tong[2]等关于我国非超低排放燃煤电厂PM2.5排放因子的研究结果进行对比发现,本研究的PM2.5排放因子显著低于我国燃煤电厂2005—2015年的数值(0.200~0.730 g/(kM·h)),也反映出我国近20年来针对燃煤电厂污染物减排的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