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分段土地综合承载力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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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土地综合承载力时空分异评价与障碍因子诊断》
注:标准差为11省市标准差,不包含东中西段。
长江经济带地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区域内发展差异大,为了更客观体现差异,按照传统地域划分法,将长江经济带划分为东段(上海、江苏、浙江)、中段(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和西段(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根据上文研究方法,本文测算了2007-2016年长江经济带分省市及分段土地综合承载力,见表3所列。
图表编号 | XD008900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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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李洁 |
绘制单位 | 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