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排泥水回用对金属指标的影响》

《表1 排泥水回用对金属指标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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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地区水厂沉淀池排泥水回用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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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L-1

投加1.5 mg/L PAC(以有效铝计)进行混凝沉淀后,出水中金属指标情况见表1。当沉淀池排泥水混浊液∶原水=1∶5时,混凝沉淀后锰含量为0.141 mg/L,超出国标限值。因此,如果直接回用沉淀池排泥水,应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回用比例。除锰以外,5个水样中其他金属的浓度均远低于国标限值,不会造成回用后出水中这些金属含量的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