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治疗依从性对比 (n, %)》
注:与参照组对比,aP<0.05
研究组患者中完全依从16例(36.36%),部分依从20例(45.45%),不依从8例(18.18%),治疗依从性为81.82%;参照组患者中完全依从12例(27.27%),部分依从15例(34.09%),不依从17例(38.64%),治疗依从性为61.36%。研究组患者治疗依从性高于参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5257,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684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10 |
作者 | 王丽香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保健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