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对比 (n, %)》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治疗后,对照组治愈14例,显效6例,有效4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为75%;治疗组治愈20例,显效9例,有效7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为95%;治疗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682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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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5 |
作者 | 王敏、彭才祖、廖君琼 |
绘制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