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7年广东省各地市结核病防治“投入-产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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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不同结核病防治体系模式的工作成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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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1例肺结核患者平均每年传染10~15名健康人,其中10%(即1例)会成为患者;即每投入1例治愈成本可挽救1个人均GDP,同时避免名健康者成为患者,即又可挽救个人均和例患者治愈成本(投入)。即:每治愈例效益个人均例治疗成本

广东省各地政府对结防事业的投入差距较大,具体见表1。各地方政府投入的总效益在5811.39万元~277 763.65万元之间,总效益最小者为潮州市,最大者为广州市。政府投入在131.68万元~3614.90万元之间,投入最小者为潮州市,最大者为深圳市。效益/投入比排名前5位者分别为广州、珠海、茂名、惠州、中山,并且这5座城市GDP排名位列前8,反映政府投入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提示这些经济发达地区政府要同步加大卫生事业资金投入。效益/投入比排名后5位分别为韶关、梅州、汕头、深圳、江门,反映政府投入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小,说明这些地区政府尽力卫生事业投入。总效益各地市排名前7位分别是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惠州市、珠海市、中山市;人均GDP排名前7位分别是佛山市、深圳市、广州市、珠海市、中山市、东莞市、惠州市。说明经济越发达地区,政府投入回报效益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