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欧洲各国电力保底服务对象与管理机构》
注:A为市场中未找到供应商的客户;B为供应商破产后的客户;C为迁入后未选择供应商的客户;D为市场中未选择供应商的客户;E为合同过期的客户;F为其他客户。
欧洲各个国家对电力保底服务的定义各自为纲。其中,奥地利、意大利、爱尔兰等国并未在法律层面明确电力保底服务的定义。建立电力保底服务机制的国家中,各个国家对保底对象和指定保底供应商的管理机构的选择如表1。
图表编号 | XD008592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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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0 |
作者 | 史静、牛文娟、薛贵元、林凯颖、王蓓蓓 |
绘制单位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