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乡村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测算依据》
乡村发展评价可以从农民收入、人均GDP等不同角度切入。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乡村振兴分为3个阶段的发展目标,要求“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从农业、农村、农民3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既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对接,也与“三农”研究传统相衔接。在借鉴既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指标的典型性、可获得性与系统性原则,构建包括“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等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表1)。这些指标既与国家战略进行了对接,同时也考虑了地域差异,仅保留了共性的发展指标,剔除了农业机械化等难以反映区域差异与地域分工的评价指标以及资源禀赋等发展基础类指标。多指标综合评价增加了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存在难以反映主要矛盾、指标降维容易抹除有效信息等问题(李博,2010)。为此,同时选取农业质量效益(X3)、农村活力(X5)、农民收入(X7)这3个核心指标,分别刻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进行验证分析,其中,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生产的农业总产值可以较好地衡量寸土寸金的大都市的农业竞争力,农村用电量是克强指数的组成部分之一,农民收入则与农民富裕程度最为相关。
图表编号 | XD008590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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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8 |
作者 | 陈秧分、刘玉、王国刚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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