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的临床资料比较》
选取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来本院就诊的72例口腔修复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修复体的不同分成对照组(35例)和实验组(37例)。纳入标准:经口腔检查确定牙体存在病变者;知情并同意配合本次研究者。排除标准:有手术禁忌者;合并有其他重要器官疾病者;精神异常不能正常表达者。两组患者的临床资料(性别、年龄、病症类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553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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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5 |
作者 | 刁秀春 |
绘制单位 | 枣庄市中医医院口腔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