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治疗组与对照组在治疗前、治疗后血脂水平测定结果比较(±s)(mmol/L)》
注:两组治疗后血清总胆固醇较治疗前均有下降(P<0.05),组间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两组治疗后血清甘油三酯均较治疗前下降(P<0.05),组间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
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45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刘莹莹、刘伟、赵永艳、高学清、吴克明 |
绘制单位 | 十堰市太和医院(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四川省中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