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曳引式电梯检验规则3次重大修改主要内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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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时期的在用电梯安全配置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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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按老标准制造的不检验;●按新检规监督检验的,应检验。

1995年原国家劳动部发布了《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大纲》(以下简称95大纲),要求全国统一实施。2002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4个品种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以下简称03规程),2009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6个品种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09规则),之后还分别发布了09规则的2个修改单。历年发布实施的这些《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中(以下简称检规)的内容和要求,大多基于标准要求提出,比如制动器电流回路防粘连保护、重力不能导致开锁、面对轿门的井道壁距离等,在87标准和95标准里已有要求,不过在02规程提出并实施后却发现很多在用电梯并不能满足要求,这说明有些厂家并没有严格执行制造标准,同时也说明了检规的作用和对电梯实际配置的影响。但也有部分内容是检规超前于当时标准的,虽然不多,也会影响电梯的配置,比如95大纲和02规程中提出的对重和轿顶护栏、09规则中的无机房电梯专有检验内容和要求、09规则第2号修改单提出的门旁路装置和门回路检测装置等,都是当时的制造标准里没有的。表1归纳了检规内容和要求变化较大的3次修订中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