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1-2017年江苏省围生儿产母年龄构成比 (%)》

《表4 2011-2017年江苏省围生儿产母年龄构成比 (%)》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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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调整对江苏省出生人口情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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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围生儿情况调查表的数据,2011-2017年全省围生儿的产母年龄分布如下:产母年龄20岁以下的比例由2011年的2.86%下降到2017年的1.84%,降幅为55.43%;产母年龄20~25岁的比例由2011年的38.94%下降到2017年的19.35%,降幅为101.24%,产母年龄25岁以上所占比例明显上升,其中30~35岁年龄段的产母由2011年的14.47%上升到2017年的22.27%,升幅为35.02%,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江苏省女性晚婚晚育的实际情况。生育年龄推迟是全球性问题,2011年美国的出生数据分析显示,20~29岁女性生育率在下降,35~44岁高龄女性的生育率在上升[2]。中国作为新兴经济体国家的代表,人们的生育观念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女性生育年龄普遍推迟。根据第5次和第6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汇总数据计算,我国妇女的一孩平均生育年龄从2000年的24岁左右提高到了2010年的26.65岁,二孩的平均生育年龄从28.8岁提高至30.8岁,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变化是引起一般生育率下降的主要原因[3]。江苏省围生儿情况调查表数据分析结果同时显示,产母年龄在35岁以上者所占比例逐年升高,由2011年的8.29%上升到2017年的10.35%,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高龄产妇占比增加,伴随高龄所产生的妊娠期合并症、妊娠期并发症、高危新生儿、出生缺陷等的发生风险也同步增加,这些情况对于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能力、救治能力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