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宁德市2017年底城乡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

《表2 宁德市2017年底城乡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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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条件下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思考——以宁德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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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及时间节点要求、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2015年12月底前,辖区内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10%;2016年12月底前,辖区内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0%;2017年12月底前,辖区内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50%;2018年12月底前,辖区内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70%;2019年12月底前,辖区内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90%;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的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4]。截至目前,宁德市基本按照省里要求的进度推进,具体调查情况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