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宁德市2017年底城乡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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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条件下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思考——以宁德市为例》
2014年12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及时间节点要求、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2015年12月底前,辖区内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10%;2016年12月底前,辖区内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0%;2017年12月底前,辖区内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50%;2018年12月底前,辖区内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70%;2019年12月底前,辖区内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行政村比例不低于90%;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的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4]。截至目前,宁德市基本按照省里要求的进度推进,具体调查情况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209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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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赖桂玲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