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
选取2011年1月—2017年6月在梧州市工人医院治疗的PSVT患儿48例。纳入标准:(1)胎龄37~42周,年龄为0~28 d;(2)根据心电图和临床检查确诊为PSVT,诊断标准参考《实用新生儿学》[4];(3)均经过普罗帕酮或去乙酰毛花苷治疗等治疗,部分予以胺碘酮治疗;(4)病例记录详细完整,且有1个月的随访期。根据治疗方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24例。两组患儿在胎龄、原发疾病、病程等资料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121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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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8 |
作者 | 冉建瑜、李钟霞、梁飞雁 |
绘制单位 | 梧州市工人医院儿科、梧州市工人医院儿科、梧州市工人医院儿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