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气候序列中雾和霾的等级标准》
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根据中国气象局《气象观测暂行规范(地面部分)》的观测方法中能见度的观测,能见度以等级记录,分为0~9共10个等级,自1980年开始,执行新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能见度以千米记录。由于1980年前后记录方式上不一致,因此需要对资料进行一致性处理,本文在建立长期气候序列时,将1980年之后的数据转换为等级,相应地,霾也按照能见度划分为4个等级(表1)。
图表编号 | XD007932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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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卓鸿、张伟、袁铭芳、王冀 |
绘制单位 | 民航华北空管局气象中心、民航华北空管局气象中心、民航华北空管局气象中心、北京市气象局气候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