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医养结合模式分类》
不少学者认为还存在第三种模式,即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合运行模式[6,7],双方通过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相互提供各自所需的医疗服务或养老服务。这种模式实际上可视为前述两种模式的相对松散的“外包”形式:一种情况是经营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主动将某些养老服务外包给养老机构,或者医疗机构购买养老服务,如术后老年人到合作养老院接受康复护理服务等;另一种情况是经营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主动将医疗服务外包给医疗机构,或者养老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如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由社区卫生机构定期到养老院巡诊、对老人进行健康评估等。总体上看,医养结合可归纳为医疗机构主导型和养老机构主导型两大模式(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818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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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戴锦、陈亚光、高学义、爱莉 |
绘制单位 | 大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连市高新技术园区凌水地区医院、大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