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基于市场化发展下营销模式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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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中国天然气营销体系建设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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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突出营销功能的前提下,还需要不同营销模式[12]来满足市场需要,可分为“直接销售、间接销售”。其中,“直接销售”是具备资源条件的石油公司、燃气公司或者其他第三方销售企业,将开放的上游资源直接销售到终端用户或者是用户主动采购来实现销售的过程。“间接销售”是所有的营销主体在采购了上游资源后,利用其他营销主体方间接销售到下游用户消费的手段,实现资源的转卖,该模式下用户在使用天然气的用量中出现了富余或者计划发生变化,仍可以通过销售企业实现转销。具体营销模式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