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加样回收率结果 (n=9)》
量取0.25 mL样品(批号:20171023)9份,置于10 mL量瓶中,分别加入混合对照品储备液1.6、2.0和2.4 mL各三份,分别用甲醇稀释至刻度,作为80%、100%、120%的回收率样品溶液,进样分析。另取“2.2.3”条制备的标准溶液作为对照,同法测定,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回收率样品中杂质含量,扣除初始值,计算加样回收率和RSD,测定结果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7642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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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0 |
作者 | 王潆莘、赵衍辉、王雪、赵春杰 |
绘制单位 | 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