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重庆库区水功能区划及水质目标》
2008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要求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整体上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长江流域水资源质量公报及重庆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市控断面位置,确定长江干流重庆库区段水功能区划、相关控制断面现状水质与水质目标,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7572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6.28 |
作者 | 郑瑶、胡学斌、何强、何劼韫 |
绘制单位 | 重庆大学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庆大学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庆大学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庆大学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